警方去年拘捕一名涉及一宗假保釋金騙案的14歲男童,男童12日在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勞敎中心。警方強調,任何人協助騙徒收取騙款,即使未成年亦要付上刑責。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表示,去年10月接獲一名長者求助,指收到騙徒來電,訛稱為受害人兒子,被警方拘捕,需要六萬元保釋金。受害人信以為真,按騙徒指示在家附近將現金交予一名不知名男子。其後受害人聯絡兒子,發現受騙於是報警。
受害人在翌日再次收到騙徒來電,以同樣理由再要求多四萬元保釋金。警方馬上在八鄉拘捕一名向受害人收款的十四歲中二男學生。
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起訴該名男童。男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被判罪名成立,12日被判入勞敎中心。
警方呼籲青少年,切勿為搵快錢鋌而走險,不法分子會以報酬等藉口誘導青少年犯案,例如未成年犯案不需要付上刑事責任,即使被捕亦會輕判等。警方重申,任何人協助騙徒收取騙款,都要付上刑責,家長應多加留意子女有否不尋常舉動,例如突然有大量金錢或奢侈品,適時介入免成為不法份子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