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狂掃」金條回深圳轉賣可日賺7000蚊,專家咁提醒。
據「中新經緯」報道,一名自稱為泰正(化名)的內地居民透露,他從深圳來到香港的上環地區的一家金舖購買黃金。由於上周香港金價和內地金價之間的價差相對較大,他在香港購買黃金後再轉賣到中國最大的珠寶交易市場「深圳水貝」,每克可以賺取16-17元的利潤。他和朋友在一周內多次往返於香港和深圳之間,甚至有一天往返兩次,從中賺取了超過七千元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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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正表示:「當在香港購買黃金時,金店每克都會加價,而在轉賣到水貝時,店主也會扣除一些價格。此外,還需要考慮匯率損失的因素,因此實際利潤沒有傳聞中的那麼高。如果價差在6元以內,專門跑一趟並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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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本周香港金價有所回落,與深圳的價差已至約10元。因此,泰正預測上周出現的利潤機會不會持續太久,他認為「未來將變得越來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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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專家表示,「出境旅遊消費和以賺取差價為目的的商業運營活動之間存在本質區別。如果超過法律標准,就可能涉嫌走私,建議消費者在出境旅遊消費時要合規合法,不要觸碰法律底線」。全國海關繫統12360客服也提醒,「一般來說,如果隨身攜帶的物品價值超過或等於5000元,就需要補稅」。上述海關工作人員還提到,「不僅僅是補稅問題,還需要獲得相關批件,因此不要冒險,被海關發現會帶來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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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一名退休海關督察及其妻子,涉嫌隱瞞二人違反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的相關入住規定,詐騙政府批出津貼逾150萬元。
被告為56歲退休海關督察劉斌,以及他任職會計師的51歲妻子劉菁。兩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兩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是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然後展開調查。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劉斌夫婦不單違反上述計劃的相關入住規定,案發期間更曾把物業出租予不同租客賺取租金。
根據政府規例,合資格公務員購買住宅物業,可根據居所資助計劃向庫務署申領居所資助津貼及優惠利率首期貸款。申請者須在申報的物業居住,並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
根據政府規例,合資格公務員購買住宅物業,可申領居所資助津貼及優惠利率首期貸款。資料圖片
2012年4月,任職海關督察的劉斌和妻子劉菁按上述計劃,就油麻地一個物業向庫務署提交申請書,其後獲批首期貸款121萬元,以及每月津貼約16,000元。
控罪指劉斌夫婦涉嫌於2014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間,向庫務署隱瞞二人已遷離上述物業,意圖詐騙而誘使庫務署繼續向劉斌批出津貼共逾150萬元,並容許他以優惠利率償還貸款。
庫務署及海關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退休海關督察及其妻子,二人涉嫌詐騙政府津貼逾150萬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