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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控方案情:黎智英與美、英等國的政界及軍方人士 就推動制裁行動有廣泛聯繫

政事

黎智英案 | 控方案情:黎智英與美、英等國的政界及軍方人士 就推動制裁行動有廣泛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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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控方案情:黎智英與美、英等國的政界及軍方人士 就推動制裁行動有廣泛聯繫

2024年01月02日 12:25 最後更新:01月03日 03:4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早作第4日審訊。控方隨即宣讀控罪,黎智英及3間《蘋果》相關公司代表正式答辯,否認1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2項勾結外國罪,控方宣讀開案陳詞。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76歲被告黎智英與6名高層,及3間公司,同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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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另單獨被控2項涉及勾結外國的罪行,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今否認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罪;餘下1項控罪,控方今則留在法庭存檔;其餘3間蘋果公司則否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罪。

黎指美國可制裁中國及香港官員

控方指,黎智英曾以嘉賓身份出席何俊仁網台「細說中南海」,批評中央政府利用恐懼去統治,指市民並非活在自由社會、而是活在恐懼社會中,針對當時香港經歷反修例事件,黎指香港需要國際社會協助,相信美國可對中國及香港相關官員實施制裁。

《蘋果》頭版曾發佈反修例口號

控方又要求法庭考慮港府在2019年2月宣布提交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草案,涉案期間香港正經歷嚴重的社會動亂,2019年6月15日《蘋果》頭版標題指:「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

黎與高層開「飯盒會」指示《蘋果》出版方針

《蘋果日報》亦曾在頭版刊登「Freedom 2019 Summer」 ,以文字拼貼形式發布反修例口號及批評警方等字句。 黎智英的Twitter帳戶在2020年5月22日開立,由前壹傳媒專欄作家和資訊網行政總裁李世民主理,而黎智英會舉辦「飯盒會」,與其他高層如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楊清奇及羅偉光等,討論及指示《蘋果》的出版方針,商討編採事宜。黎智英亦撰寫專欄「成敗樂一笑」,並曾主持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控方指,根據證人證詞指,黎是本案主腦,《蘋果》屬繁體中文報章,內容包括本地及國際新聞、時事評論,而《蘋果》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 曾出版161篇煽動刊物,當中31篇是在《香港國安法》後發佈,包括涉及要求美國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

控方又指,自2019年6 月起,黎多次接觸海外人士,當中包括美國政要,包括美國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及參議員等。黎又在與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等會面中問及,美國可為香港做甚麼,又指港府所做的「壞事」會引致後果。商討施對中港的制裁。控方將傳召國際經濟法律專家黃偉國(音譯)出庭作證。 

控方將傳召多名《壹傳媒》高層出庭作供

控方亦將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律名李平)、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政總監周達權出庭作證,以證明黎及有關公司當時的涉案串謀協議,包括有關黎的大量新聞及訪問、黎撰寫23篇社論、拍攝影片宣傳《蘋果》英文版、接受5篇外媒訪問及在《蘋果》發佈的眾多文章,均有煽動顛覆意圖。控方又在庭上播放涉案影片以助理解案情。

Mark Simon在WhatsApp開設群組聯絡美前軍方人員

黎於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開始與陳梓華和Mark Simon等串謀,包括游說美、日、新西蘭及各國去實施制裁;其中Mark Simon為黎的私人助理,直接實行黎的指示,亦作為其代表與海外人士見面,兩人亦在WhatsApp開設群組,聯絡外國勢力人士,包括美國前軍方人員及「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等。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開案陳詞指,黎智英為知名傳媒大亨,持有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並成立《蘋果日報》,亦是香港民主派的支持者。2019年反修例社會動亂事件發生時,黎智英與《蘋果》高層,以及「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簡稱:SWHK)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方又形容,黎為「激進政治人物(radical political figure)」,又提到《蘋果》截至 2021 年 6 月,總銷量超過 6,900 萬冊,截至 2020 年 3 月,公司總收入超過 11 億港元。

黎智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宣讀開案陳詞期間,黎面無表情,又閉目沉思。黎智英長子亦細心留意控罪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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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2天| 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 押後至11.20

2024年07月25日 10:44 最後更新:07月26日 08:0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7月25日進行第九十二日聆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黎智英3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黎在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出庭自辯。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開庭,屆時除黎外,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即時通訊軟件Signal出庭作供。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今早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表證成立,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之後辯方要求休庭30分鐘進行商議。

再開庭後,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被告黎智英將出庭作供,預計辯方主問需時5天,另辯方亦將傳召專家證人就Signal即時通訊軟件出庭作證。法官李運騰關注,本案涉及大量資料,控方盤問或需雙倍時間,料審訊需額外3至4個星期。

法官杜麗冰指,8月雖有兩天可進行審訊,但3名法官於9至10月均須處理其他案件,認為不宜打斷黎的作供,建議把案件押後續審。經各方商議後,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續審。法官李運騰問辯方,案件是否會橫跨12月,辯方指,料辯方案情需約30個工作天。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犯相關罪行人士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今穿啡色外套和白恤衫,甫到庭即與其律師團隊商討;黎的太太、長子黎見恩、幼子及幼女均有到庭旁聽。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代表大律師新西蘭御用大狀Marc Corlett。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太太及幼子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今早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昨日第九十一日的聆訊中,辯方進行中段陳詞,要求裁定黎表證不成立,指控方沒證據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請求外國制裁等串謀勾結或煽動行為,強調《蘋果日報》作為報章,只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的言論及新聞自由,運用第四權去批評政府,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涉案的「合法協議」已自動失效。惟法官反駁,黎等人的協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黎是否仍有意圖請求外國制裁才是本案關鍵。控方陳詞亦指,只須證明有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協議行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被告仍有意圖串謀,便可證涉案「協議」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毋須證明各方在法例生效後,要重新達成新協議。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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