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映瑜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項控罪。
12名港人2020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判囚2年的喬映瑜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轉交香港面對法律程序。
喬映瑜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項控罪。
政事
喬映瑜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項控罪。
12名港人2020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判囚2年的喬映瑜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轉交香港面對法律程序。
喬映瑜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項控罪。
「12港人案」的鄭子豪及廖子文涉嫌於2019年灣仔汽油彈倉庫案,兩人前年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連同潛逃偷渡案共判囚31個月。兩人因應判刑前已服完偷渡案的10個月刑期,致部分刑期無法同期執行及因行為良好獲三分一刑期扣減,早前上訴得直,改判後獲即時釋放,上訴庭解釋因原審判刑奪去偷渡案的減刑機會。
上訴庭於3月宣布兩人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後即時釋放,30日公布判詞指,若汽油彈案提早判刑或兩案合併判決,兩人在獄中行為良好便可在兩案減刑三分一,原審時判刑奪去了偷渡案的減刑機會,加上兩人一直紀錄良好,因此上訴庭認為把汽油彈案刑期下調至16個月才公道,根據懲教署的計算來推算,則在本案口頭宣判當天兩人便已服畢全部或絕大部分的刑期,故裁定上訴得直,改判一個可以即時獲釋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