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4月1日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政府會有全面的宣傳計劃和教育活動。
謝展寰說,當局將會到學校向學生推廣,亦和物管業和清潔服務承辦商緊密合作,商討落實工作指引和其他實際環境上執行時的細節,環保署周五亦會向傳媒介紹各種安排細節。
他亦會就垃圾收費寫一系列網誌,他先從市民角度就一些常見問題講述一下。他說,本月底起政府會逐步安排約3000個市民經常買東西的地方如超市、便利店和藥房等認可地點售賣指定垃圾袋和標籤。很多屋苑物管公司、居民組織及其他企業已經計劃批量採購指定垃圾袋。截至昨日,環保署已收到約6300個申請使用該署的網上平台批量採購指定袋。
至於市民在街上想棄置紙巾、雪條棍或飯盒等少量隨身垃圾,是否需要用指定袋包裹。謝展寰說,把少量街上產生的隨身垃圾放在公眾垃圾桶不需要用指定袋包裹。但不應該濫用公眾垃圾桶來棄置家居垃圾。
他又說,屋苑如有住戶沒有用指定袋,下游垃圾收集商很可能會因為當中混雜有不用指定袋的垃圾而拒絕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管理公司便要「執手尾」,將不符合法例的垃圾再用指定垃圾袋包好,才交給垃圾收集商,這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包底」概念,更不會改變個人應該用指定袋的責任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