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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8天|張劍虹:「飯盒會」非單為改善員工溝通及業務發展 黎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8天|張劍虹:「飯盒會」非單為改善員工溝通及業務發展 黎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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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8天|張劍虹:「飯盒會」非單為改善員工溝通及業務發展 黎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2024年01月29日 16:11 最後更新:07月25日 17:2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十八天聆訊,下午再開庭。《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續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張否認辯方所指黎是為發展《蘋果》網上版、或為改善員工溝通和業務發展而成立「飯盒會」,黎在會上有提及編採指示,包括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下午辯方續問及《蘋果》內部的「飯盒會」,指黎案發時嘗試將 《蘋果》的重心由報紙轉而向電子版,張不同意,稱 《蘋果》早年已開始發展網上版,已有網上版及手機App,2013至2014年間《蘋果》網頁版每日點擊率有逾4,000至5,000萬次。

張否認因黎要發展網上版而成立「飯盒會」

法官李運騰問及,香港人口只有700萬人,《蘋果》網站如何每日有近5000萬點擊率,張解釋「一個人入嚟可以睇好多篇文,如果一個人睇20篇文,就有好多hit rate(點擊率)」,「毋須睇曬成篇文,click過一次都計,每click一下就增加一次點擊率」,張表示當年點擊率價值比較高,但自從Facebook及Google競爭激烈,點擊率價值開始下降。

張劍虹強調,黎有在「飯盒會」作指示,而非純粹解答員工問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強調,黎有在「飯盒會」作指示,而非純粹解答員工問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指,黎想同步發展《蘋果》報紙與電子版事務,才召開多次「飯盒會」,張不同意,指黎在2018年期間希望改善《蘋果》實體版及網上版,但不認為黎是因此開定期「飯盒會」。

辯方提及,在2018年4月20日,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將員工問卷收集及整理後,向黎匯報,而黎有將相關訊息轉發給張劍虹,「Nick(張志偉),我看完了問卷和你的總結,初步解答了部分問題,我也提出了此建議。我會將以下資料傳給劍虹作審批、及cc Dom參考,我下星期二台北回再與你和劍虹商量做法,決定立即執行」。

辯方指,有關訊息是「飯盒會」前身,張稱他記得問卷事宜,但認為跟「飯盒會」關係不大,而且後來黎亦吩咐在「飯盒會」希望與高層見會。

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 今對張劍虹作盤問。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 今對張劍虹作盤問。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指黎較少在「飯盒會」提及編採政策 張不同意 

辯方指,「飯盒會」的形式與上述問卷相似,張指,最初「飯盒會」舉行前,黎會開聊天群組,參與者會在群組提出意見和問題,黎在飯盒會上解答,而答問題前約有半小時會一起吃飯,同時黎會講關於時局或其想法,而黎亦不一定要跟着同事問題答,可以自己提出指示。

辯方提及,在「飯盒會」出現前,會在工作上的通訊軟件平台 Slack 設立群組,而提及的會議議題可能很普通,如食堂食物質素等。張回應稱:「好少呢啲問題我覺得,咁我唔敢話一次都冇,但好罕有囉。」辯方指「飯盒會」甚少提及編採政策,但張不同意。

張:「飯盒會」多少人 由黎決定 

辯方在庭上顯示,張與黎的 WhatsApp 對話:「老闆,每週 VIP 房的飯盒會,可以訂在每個週四或週五,人數12人,主要中基層員工,這樣可以嗎?」黎問:「12人是否太多,連我和你和Dom,最好不超過8個最能溝通,高中層都有更好」,張回答:「好的。我來安排看看」。張確認,上述訊息是首個提及「飯盒會」的對話記錄,而首個「飯盒會」於 2018年10月18日舉行﹐又指原定對象是中基層員工。 庭上再顯示兩人對話,黎稱:「如果你認為8個人太少,不如增至10個吧。」張稱:「老闆,收到。我們先試行十個,然後再檢討」。辯方指,從兩人對話可見,黎並非指示所有事情;張不同意,指「黎生話8個就8個,佢想增加到10個我就話可以」。

庭上再顯示,黎提議「不如每月另外加一個中層員工飯盒會,不同部門中層員工一起吃」、「一起吃可能有些人有其他部門人在,不會講真心話,但每個部門一月一次又會太多會。讓我們再想想」。張解釋,黎認為在原來的「飯盒會」外,再加一個各部門中層同事的月會,張認為「我嗰時覺得每個月已經有咁多次飯盒會,咁又香港又台灣,咁如再開多一個月會,會唔會將飯盒會改成月會呢,咁黎生就唔同意,覺得要每個月搵唔同部門開啲月會」。

辯方再問,黎指「一起吃可能有些人有其他部門人在不會講真心話」,顯示黎想聆聽同事意見,而非給予指示。張不同意,指中層會議的由來「因為嗰時應該係 ICT(資訊科技)部門有班中層辭職,所以黎生想搵中層食飯,聽吓佢哋意見」。張續指,黎生認為原來的「飯盒會」做得很好,「唔想月會代替飯盒會」,反而月會「我冇記錯都冇開過」。

「飯盒會」前黎先開Slack群組請同事發問  

張指「飯盒會」在通訊軟件Slack進行。法官李運騰表示從未用過Slack,要求張解釋運作。張指Slack類似Google Meet形式,只需事先成立群組,便可像WhatsApp一樣與人溝通;黎會在開「飯盒會」前事先在Slack群組請同事提出問題、想法或意見,黎先給予簡單回覆,如「稍後討論」,或認為同事想法完全不可行就會講「不可行」,其後大家在實體會議上輪流讀出自己的問題,黎現場解答,張則會在 slack 總結會議重點。

辯方指,黎吩咐張為飯盒會作記錄,如黎有給予編採指示,應該會記錄為「Action point」,張回答稱要視乎類型,有一定程度會被記錄,但如屬方向性,便不一定有記錄。 辯方又指,在2020年1月13日,張曾將一張Slack截圖傳送給陳沛敏,上述有多項「Action point」,僅4項關於政治或社會議題,其餘都屬其他事情,包括娛樂版及抽走星期日的副刊等,張指這正好顯示了黎有作出編採決定,亦證明黎有要求跟進其決定。

辯方指大部分「飯盒會」與新聞部門無關    張:與不同部門輪流進行

辯方認為,這只是一般商業決定,並未涉及特定編採決定,張指因為這是重點記錄,並不詳細,例如為何黎要求訪問反修例示威的被補人士,因黎覺得年輕人在抗爭中犧牲,「同屋企人反面、無錢讀書」,這些不會詳細記錄。

辯方又指,大部分「飯盒會」均與新聞部門無關,張表示「飯盒會」是輪流與不同部門進行,「可以講大部分唔係紙網啲人」;辯方指,若與銷售部開「飯盒會」黎便不會提及編採指示,張不同意「個會半個鐘頭,根據當時時局,(黎)諗到就會講,但唔敢講(每飯盒會)一定有」。

黎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張:「飯盒會」非主要討論業務發展 

辯方又指,黎與旅遊及《飲食男女》版開「飯盒會」時,也不會提及編採指示,張指「可能有㗎,因黎生有試過叫佢哋訪問黃店、小店咁」;辯方稱「飯盒會」是一個討論業務發展的會議,才會安排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參與,張不同意「唔係主要係business development (業務發展)囉,可能有涉及但唔係主要」。

辯方指《蘋果》早已鼓勵上街 張指2014年後黎策動「好大campaign」

辯方問及,張曾在控方主問時形容2014年前《蘋果》形象主要為娛樂新聞、狗仔隊等,但其實2014年前,《蘋果》已在政治議題上有鮮明立場,張同意。 辯方再展示,《蘋果》1997年頭版標題「七千人大遊行促平反六四 新華社前有人抬棺請願與警衝突」;1999年頭版「六四慘案難忘 十年記憶猶新」;2005 年的「為了下一代的明天 今天上街」等。

辯方指,上述頭版可見《蘋果》並非在2014年後才出現重大轉變,而是一直有鼓勵讀者上街,張不同意。張指,2014年前《蘋果》「都會做大呢樣嘢,六四燭光、七一遊行」,但公眾形象上均以狗仔隊及娛樂見稱。 張指,當時作為總編輯,他感受到《蘋果》2014年轉變很大,當時並非在報紙「登一頁叫人上街或者爭取普選咁簡單,係一個整整半年、好大嘅 campaign,由黎生去策動,由宣傳呢個622 公投」。

張指,黎最初指示他租用大廈外牆登廣告,呼籲人參與公投,及後中央推出「一國兩制白皮書」,黎則反對白皮書。 張指,當時黎欲安排大量貨車作行為藝術裝置「喺全香港周圍行」;而黎又用「孤星淚」改篇曲指示《蘋果》平台「周圍搵人去唱,叫誰仍未發聲」,而黎亦有唱。 張指,黎所指示的租車及租外牆廣告,最終交由其助手Mark Simon負責,及至 2014年佔中,黎「喺嗰度坐到最後一日,被警方帶走」,故他認為2014年《蘋果》有很大轉變。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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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94天|黎傳送特朗普行政命令「加密」訊息予泛民及下屬 遭法官質疑意圖

2024年11月21日 18:14 最後更新:11月22日 08:5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21日)進行第94天聆訊。被告黎智英自辯時承認,曾傳送一份經從Signal平台收到的「加密」訊息予泛民友人及下屬包括《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文件涉及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及制裁名單(shit list),屬白宮內部機密文件。黎庭上又聲稱,自己未曾閱讀相關訊息內容,遭法官質疑,指其不知機密內容卻轉發予他人,惟之後黎又改口稱曾「䁽過」,知悉屬特朗普行政命令。

黎智英承認曾轉發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機密文件予泛民友人及下屬。AP圖片

黎智英承認曾轉發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機密文件予泛民友人及下屬。AP圖片

關文渭再提到黎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兩周後,向陳沛敏發訊息並附上連結,內容提及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訊息中黎提到「我們應該列出一份制裁名單(shit list),牽涉審查的人,其中可能包括恐嚇」。黎指忘記從何處獲得此訊息,但相信是由「白宮內部人士」獲得的內部消息,又指內容屬機密,認為有一定重要性,故他從Signal收到文件後,在WhatsApp轉發給陳沛敏,但他沒閱讀訊息,讓對方看是否有新聞價值,亦有把訊息轉發給其他泛民朋友如李永達、李卓人等。

法官質疑為何黎要將「機密」轉發給朋友。黎指,因訊息在Signal平台加密,故他假設是機密,故傳給密友及信任的人。另外,法官質疑黎認為Signal是更機密的平台,為何黎選擇在WhatsApp傳文件。黎辯稱不懂使用Signal傳送文件。黎後又改口稱,機密的意思是指「Signal」平台是機密而非所傳送的文件是機密。而當法官就黎對資訊「機密」作澄清時,辯方大律師一度打斷法官的對話,被法官斥責勿嘗試轉移話題。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

黎又補充,自己每日接收大量轉發訊息,無可能逐一閱讀,故未曾閱讀該訊息內容,包括訊息中的頭五個字 (Text of Trump’s executive order) 。 惟法官李運騰質疑,黎是否完全不知悉訊息內容?黎支吾回應指「可能有看䁽過頭幾行」(maybe i glance it first couple of lines),其後又改口承認自己知悉內容涉及特朗普行政命令。

黎承認曾下指令 不想邊尋求特朗普協助邊針對他

另外,關在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6月著《壹傳媒》時任行政總裁張劍虹提醒國際組員工「不要跟紐約時報和CNN針對川普(特朗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特朗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法官李運騰問及,黎是擔心香港《蘋果》抑或是《台蘋》無法繼續運作?

黎指,他一直無介入《蘋果》國際組跟隨《紐約時報》和CNN立場的做法,直至有需要向特朗普尋求協助,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他提出勿針對特朗普,重申不能邊尋求特朗普協助,邊發布針對他的文章。

黎智英第二日作供。(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第二日作供。(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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