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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44日|李宇軒不知誰付多家海外報章廣告費 陳梓華指「上面嘅人」憂走數 要求簽署本票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44日|李宇軒不知誰付多家海外報章廣告費  陳梓華指「上面嘅人」憂走數 要求簽署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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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44日|李宇軒不知誰付多家海外報章廣告費 陳梓華指「上面嘅人」憂走數 要求簽署本票

2024年03月13日 17:39 最後更新:07月25日 17:4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四十四日聆訊下午續審。 「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續作供。控方展示多間外國傳媒機構刊登的G20峰會眾籌公開信廣告,及相關廣告費單據,其中部分顯示由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付款,惟李宇軒指,陳梓華沒向他交代相關公司的擁有人或付款人是誰;及後陳梓華又要求李宇軒簽署一份「promissory note(本票)」,金額為150萬至160萬港元,作為墊支G20峰會的廣告費用,因「上面嘅人」擔心走數。 

廣告以信件形式刊登 下款為「香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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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控方開案陳詞,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為黎智英名下公司

據控方開案陳詞,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為黎智英名下公司

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全版廣告 (綢上圖片)

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全版廣告 (綢上圖片)

控方提到,李宇軒在不同國際報章以不同格式刊登《眾籌G20頭版公開信》,並在庭上展示於2019年6月28日在法國《巴黎人報》(Le Parisien)、,當中標題為「向中國的《逃犯條例》說不」,廣告以信件形式刊登,上款是「Dear Readers (致讀者)」,下款則是「香港市民」,在 G20 上聲援香港」,李確認相關廣告。

庭上顯示另一廣告題為「Stand with hong Kong at G20」,在意大利的《 Corriere Della Sera》 (《晚郵報》)。李形容,當時只有一份意大利文廣告,確認曾刊登相關廣告。

銀行紀錄顯示買入澳元支付《澳洲人報》廣告費

控方續展示,在韓國《東亞日報》(The Dong-A Ilbo)及澳洲《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刊登的廣告,李指,不肯定《東亞日報》,指因為在多於一份韓國報紙登廣告,但確認該廣告與登報行動相關,而每份報紙的廣告樣式亦不一樣。

控方再展示,《澳洲人報》的收據,李確認廣告內容,並根據收據,當時向《澳洲人報》支付了45,478澳元,惟收據付款人顯示為「Anson Cheung」,李指不記得是誰,但應是其中一位幫忙找上《澳洲人報》的人士,而根據匯款申請表,匯款人為李宇軒,李確認其渣打銀行記錄,他當時賣出約24萬港元及買入約4.56萬澳元,再向《澳洲人報》支付廣告費。

據控方開案陳詞,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為黎智英名下公司

據控方開案陳詞,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為黎智英名下公司

LAIS向《衞報》付廣告費 控方追問Uncle是誰 

控方展示,李在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刊登的廣告,以及《衛報》向李簽發英鎊1.8萬元的廣告費收據。控方又展示,由加拿大信貸互助社Meridian Credit Union發出的單據,單據抬頭人為李宇軒,單據上顯示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為李宇軒向GUARDIAN NEWS & MEDIA LIMITED (衛報傳媒集團)代繳了英鎊1.8萬元。

李表示,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為他「找咗The Guardian條數」,他從陳梓華手上取得有關電匯憑證。李指,陳梓華曾向他表明可幫忙籌錢登報,預備了500萬港元的備用資金可供使用。惟陳沒有向李提過誰是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的擁有人,也沒說明為何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會替李支付《衛報》廣告費,李也沒過問陳梓華相關事宜。控方問,按李的理解,陳所指會付款的「uncle」是誰?代表黎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打斷指,關注問題涉及傳聞證供。控方沒再追問。

李:不知誰付法國《世界報》費用 陳梓華僅轉交單據

控方續展示,法國媒體《世界報》(Le Monde)的發票,李確認發票顯示在2019年6月28日向《世界報》支付2.6萬歐元,並確認相應金額的Meridian Credit Union單據,但該單據則沒寫上付款人,李指「唔知邊個俾呢筆錢」,並指相關單據由陳梓華交給他,但不肯定是否在太古廣場那次,因陳梓華在多於一次場合把文件轉交。

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全版廣告 (綢上圖片)

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全版廣告 (綢上圖片)

單據顯示多付款項 惟李不知去向

控方展示,法國媒體《巴黎人報》的發票,李確認並指廣告費為1.8萬歐元,而控方續展示的Meridian Credit Union單據上寫有「on behalf of Mr. Lee(代李先生支付)」,但李指該單據銀碼有誤、為2.16萬歐元,「因為T(陳梓華)話以為要俾呢條數」,但陳梓華當時沒透露是誰支付。

法官杜麗冰關注,文件上寫有「overpaid」及有星號符號,問是誰寫上去,李稱不知道,收到文件時已經是這樣。法官李運騰問及多出的款項去向,李亦稱不知道。

控方另又展示,意大利 Corriere Della Sera《晚郵報》刊登的廣告,收據顯示由DICO CONSULTANTS LIMITED (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發出,涉及2 萬歐元,於2019年6月27日付款。李指,收據由陳提供,但陳沒有向他介紹力高公司,但叮囑力高所支付的金錢「加埋落去T(陳梓華)找過個條數個度」,「所以最尾要還返錢俾佢個陣要計返條數」。

陳梓華「嗰邊」成員包括banker及簽借據人士 

控方續展示,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全版廣告,李確認廣告以公開信方式刊出。法官杜麗冰關注,由誰草擬公開信?李指不知道,他本人沒參與設計。法官李運騰問及,當時李曾否於 Telegram討論相關廣告內容?李指當時大家「有話想登報」,隨後「有啲人去搵報紙,有啲人去設計廣告、寫呢啲text,我去咗搞crowdfund,所以唔清楚其他組員邊個做緊邊樣嘢。」

李官關注,行動涉及多少名組員?李指不清楚,因為他當時專心處理眾籌,而眾籌方面有會計核數、陳及相關人士墊支廣告費,再由「家樂牌通心粉」於連登發帖。李補充,陳「嗰邊嘅人」主要包括陳本人、一個名為「banker」的人、及後簽借據的人,共約 4、5 人。

控方再展示《華盛頓郵報》的廣告訂單,李確認廣告費為85,050萬美元,須在2019年6月27日前付款,而廣告會在同年6月28日刊登,訂單上的簽名屬於他。控方續展示,Meridian Credit Union單據,李確認付款人一欄為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並指文件是陳梓華交給他。

陳梓華要求李簽署本票備用 因「上面嘅人」擔心走數 

李又憶述,當時陳安排他簽署一份「promissory note(本票)」,同年 7 月,當時G20登報計劃已完成。李向陳查問如何還款,陳當時指「佢嗰邊有啲上面嘅人,佢用『上面嘅人』呢個字」,有所擔心,但又未能立即提供戶口讓李匯款。而作為臨時方案,隨後陳約李到金鐘會面,陳同時帶同兩名證人,陳李二人即場簽署一份「promissory note(本票)」,「內容係我爭 T 錢,個金額啱啱係G20佢嗰邊找嗰條數,即係大概1.5、1.6million(150 至 160 萬)港紙」,而相關本票被帶上陳所安排的律師樓。

李形容,當時陳表示「呢張 promissory note 係備用㗎啫,因為係用嚟『擺平』當時佢講嗰啲『上面嘅人』」,因為「嗰啲『上面嘅人』話有壓力想做啲嘢,去確保筆錢會返去,咁既然有張 promissory note,T 可以同佢講『嗱!有張 promissory note 啦,所以唔使驚會走數啦』」。

李指,陳梓華在2019年7月中要求他歸還156萬港元至一家名為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的台灣公司,後來陳梓華再也沒提及Promissory Note(本票)。據早前負責財富調查證人供詞顯示,「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是黎助手Mark Simon 名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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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五(22日)進行第95天聆訊,續由黎智英作第三日自辯。黎智英承認,其中一篇文章讚揚一名少女示威者辱罵警方是「冇得輸」,屬品味差及具冒犯性的言論,他對此感後悔;另一篇文章提及「警方檢獲手槍和子彈,兩枚炸彈和黑衣人在終審法院門前扔汽油彈縱火等」,黎庭上承認是「恐怖的暴力」。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抵達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穿啡色外套、白恤衫和綠色冷衫到庭,黎智英閱畢其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親撰的12篇文章後,接受辯方代表大律師關文渭提問。關文渭問黎相關文章有否控煽動意圖?黎表示沒有,指自己僅在文章中評論有可能發生的後果,「任何我所寫的東西,我都要負責任,因為它代表我心中所想」。

惟黎特別提到2020年1月5日刊出「2020 和勇繼續一起撐下去」一文中,就一名少女對警方叫喊穢話作評論。文章提到,在2020年元旦與李柱銘及何俊仁參與遊行,途中見到有一名年約14至15歲的少女大叫「黑警死全家」等。黎當時對何俊仁說:「有這樣的後生,我哋冇得輸。」何點頭同意,黎當時續指「有這樣嫉惡如仇的優秀勇敢年輕人,香港真是塊福地。」黎庭上承認,因當時運動的氣氛帶來如此「廉價」的言論,對此感後悔,並同意當時的言論品味差(bad taste)及具冒犯性(offensive)。

警方在法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同意「黑衣人終院門前扔汽油彈縱火」是恐怖暴力 

另針對2019年12月22日的「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一文,黎指,文章意圖並非煽動暴力,而是希望透過區議會選舉大勝,希望年輕人克制街頭暴力。但對文章提及「警方檢獲手槍和子彈,兩枚炸彈和黑衣人在終審法院門前扔汽油彈縱火等」,黎承認是危險、是「非常恐怖的暴力」(really horrible violence)。黎指他當時懷疑那些「恐怖暴力」非示威者所為,認為要加以提防。

文章引用邱吉爾名言 法官關注黎主張的抗爭對象 

黎智英在另一篇「我們最光輝的時刻」一文中,引用了前英國首相邱吉爾的名言:「吾等須莊敬自強。千秋萬代之後,大英帝國及其聯邦倘能苟存於世,後人將稱此為其最輝煌之時刻。」關指邱吉爾當時在戰爭期間發表該言論,黎是否以此煽動港人使用暴力?黎否認,指香港沒有戰爭,只是鼓勵港人團結和平抗爭。

惟法官李運騰關注,邱吉爾的言論是針對侵略者,問黎主張的抗爭對象是誰?黎說要「抵制中國侵犯我們的自由」。

黎智英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應白宮顧問建議 黎於國安法實施前創英文版《蘋果》 圖獲美國政治保護

關文渭圍繞《蘋果》英文電子版作提問,庭上展示2020年4月黎智英與時任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的電郵通訊,惠頓建議黎開設英文版實體報章。黎表示與Mark Simon 商討有關事宜,並指可藉創立英文版《蘋果》獲取美西方經濟及政治上的支持。及後在考慮《蘋果》專欄作家馮晞乾的意見及成本效益後,遂決定設立網上版英文版《蘋果》。

2020年5月初,黎開設通訊群組「English News」,並加入陳沛敏、張劍虹、時任《蘋果》總編輯羅偉光等人。群組對話紀錄顯示,黎與成員討論英文版的發展方針,其中強調要以有關內地的新聞為報導重點。

黎承認,在《國安法》實施前設立英文版的目的,是要藉此令香港的情況獲得西方「關注」和「發聲」,並爭取西方的政治保護及(訂閱帶來的)經濟支持。黎在法官杜麗冰提問下,續承認推出《蘋果日報》英文版便可利用疫情等有關中國的負面新聞掀起讀者反中情緒,打破《南華早報》只報導內地正面新聞的壟斷。

在第94天聆訊中,辯方展示黎智英與其下屬的對話訊息,提及包括黎著國際組同事不要報道《紐約時報》和CNN針對特朗普的文章;七一衝擊立法會報道要博取市民以延續抗爭等,黎都強調僅為「建議」非編採指示,遭法官反駁《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看來都接受了「建議」,後在法官追問下,黎承認有下達「指示」。黎在提及反修例運動時又承認「運動」為「暴動」,但強調他不支持暴動。另黎承認曾傳送一份經從Signal平台收到的「加密」訊息予泛民友人及陳沛敏等,文件涉特朗普行政命令及制裁名單(shit list),屬白宮內部機密文件,但他未曾閱讀訊息內容,遭法官質疑,之後黎改口稱曾「䁽過」。

黎智英第三日作供。

黎智英第三日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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