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先行先試」已展開一星期,林林總總問題陸續浮現,若此時將計劃擴至全港,我敢講,必然「大甩轆」。愛國陣營「大佬」盧文端今日也撰文直言,現階段不宜推行垃圾收費,建議政府重新考慮是否押後或完全停止。盧老先生之言是否反映阿爺想法,難以斷言,但我翻閱《大公報》1月和2月兩篇社評,都有近似觀點,那就值得港府高層思考了。政府20年前已提出垃圾徵費,但前朝幾任負責高官都眼高手低,輕估難度和市民反應,給現屆政府留下蘇州屎。現屆考慮到施政緩急先後,暫擱計劃的機會看來頗大。
盧文端在文中說,若任由垃圾收費爭議耗費社會精力,干擾政府聚精會神謀發展,並不符合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期望,相信也不是中央希望見到的局面。也許他只是揣摸阿爺所想,或者真的「收到料」,間接反映阿爺的意見,我難以稽考,不過根據盧老先生的「往績」,其某些觀點不可等閒視之。
我翻看《大公報》月前兩篇關於垃圾徵費的社評,看法竟與盧老先生相當接近。1月刊登的那篇說,處理垃圾問題固然重要,但與發展經濟、解決房屋等要務相比,並非最迫切。處理垃圾問題從長計議,有利於特區政府集中精力,優先解決市民急難愁盼的問題。這與盧文端提出的「盡快聚焦於經濟發展,不應被垃圾收費困擾」,是同一思路。
《大公報》另一篇社評指,垃圾徵費延至8月1日落實,要在餘下時間裏做好一切準備,絕非輕鬆工作。更何況政府工作千頭萬緒,而拼經濟、謀發展、補國安短扳,更是重中之重,在這情況下,政府有必要分清輕重緩急。社評雖未說白,但明顯認為應暫緩推行垃圾徵費,先辦好更重要的事情。
盧老先生與《大公報》不約而同指出,計劃應擱置的另一原因,是準備不足,如果基本功尚未做好而硬推,急於求成,結果難能理想。
一個大大的疑問是,政府已為此計劃準備了20年,為何至今仍然踢晒腳?我翻看過前任負責官員的一些資料,發現一個通病,就是眼高手低、輕估困難和市民反應、太受環保團體的理念影響,條件未足夠就想急急上馬。
最先提出垃圾徵費概念的,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時為2005年。她當時滿懷雄心壯志,說政府考慮2007年就立法推行廢物收費,屆時將展行3個月試驗期。她眼界甚高,但對實際問題卻嚴重低估,例如她預計2006年底,源頭分類可處理80%家居垃圾。但到了2021,都市固體廢物回收率,仍只達31%,絕大部分家居垃圾都棄於堆填區。
2012年任環境局局長的黃錦星,同樣對情況過分樂觀,他2013就說這計劃得到多數市民支持,到了今年初,他仍指7年前(即2017年),垃圾徵費已獲社會主流支持,但他沒說清楚,所謂「主流」是否包括住在三無大廈的基層市民,以及數以萬計的中小型食肆,還是只是一小撮不吃人間煙火的精英階層。
由於把問題看得簡單,他於2018年說垃圾徵費可於2020年落實,但一年之後,又說於2021年實施。計劃推行時間不斷向後延,許多配套卻仍然不足,他也承認「瓶頸是未能收到足夠的回收廢物」。
前朝負責高官眼高手低,卻又估計不準,輕視了種種技術困難,和普通市民的真實反應,這解釋了為何準備了20年,到臨門一腳,才發現處處「甩轆」。
以現屆政府的務實施政態度,應會重新思考政策的緩急先後,垃圾徵費問題並非最迫切,須先着力於對民生經濟重更要的事。所以,我估計政府決定暫擱垃圾徵費的成數頗高。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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