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道華豐大廈10日早上發生的三級火,警方表示,目前已增至5死多人受傷。要數近本港30年來最慘烈的奪命大火,就不得不提到1996年嘉利大廈五級火最為轟動,此次慘劇最終釀41死80傷,成為本港迄今最嚴重的高樓大火,而今次佐敦道華豐大廈三級大火,地點正正是當年嘉利大廈的斜對面。
巴士的報記者攝
1996年11月20日下午4時許,油麻地彌敦道嘉利大廈焚燒達21小時的沖天五級火,被困人士跳樓逃生,當年死者在窗邊被烈火吞噬的畫面,成為不少港人揮不去的噩夢。此次最終釀41死80傷的慘劇,疑因燒焊火舌燒着電梯槽雜物引致,成為本港史上最嚴重的高樓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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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利大廈世紀火災 奪40人命(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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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利大廈世紀火災 奪40人命(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嘉利大廈世紀火災 奪40人命(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而正因為當年這場奪命大火,暴露了本港舊式商廈的防火標準過時。浩劫之後,政府修改法例,加強商業大廈消防安全設施;而為應付大型災難事故的應變能力,消防處於2001年4月成立特種救援隊。
嘉利大廈世紀火災 奪40人命(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嘉利大廈世紀火災 奪40人命(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至於嘉利大廈慘劇發生後,丟空至2003年才最終被拆卸,2007年重建為銀座式購物商場「佐敦薈」。
佐敦華豐大廈上月的三級火造成多人死傷,社會關注舊樓消防安全問題。保安局表示,爭取在7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以賦權消防處及屋宇署代未能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樓宇改善工程,並在完成代辦後,收回相關費用,同時傾向調高不遵辦有關命令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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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單靠調高罰則不能夠解決問題,要多管齊下,因為不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都是以義務性質加入,若加重罰則,有機會減少業主加入法團的意欲,可能帶來反效果。他認為多利用物管公司,透過他們的專業知識協助解決問題,同時加快推展「聯廈聯管」的管理模式,針對一些多用途大廈,當局在向例如賓館等發牌時,可考慮加入附例,要求他們檢視走火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等。
出席同一節目的選委界議員林筱魯認為,保安局提出的修例草案,可以起到一定「止咳」作用,但他認為政府的介入,不應該只是代辦改善工程,亦要協助處理各部門在執行不同範疇問題之間的矛盾,建議要有一套清晰策略,完整的法律框架,同時加快在執法方面的處理流程。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認為,小業主會支持政府代辦安全改善工程,至於如何將多幢大廈聯合組織起來,政府則責無旁貸,建議可由關愛隊及地區「三會」發揮聯繫協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