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就佐敦道華豐大廈三級火事件,政府會全力做好四方面工作。消防安全方面,會要求各部門檢討優先次序、壓縮程序、加強執法、提升罰則。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說,有很多單位未能按時完成加強消防設施的指示,會修例以確保阻嚇性,包括提升罰則等。當局將向立法會提交建議,若將來部門覺得有急切性需要維修大廈的消防設施,會先代業主維修,再向業主追討,甚至可能會加收罰款。他又說,會要求保安局加快工作,將提交草案的時間縮短兩至三個月,相信今年內會將建議提交予立法會。
李家超說,有人在工程費中從中取利、或有不合理收費是社會不容,若遇到有關情況應該向有關部門包括市建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