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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新圍污水廠持續滲漏積水 承辦商11次未符合KPI

社會事

審計報告|新圍污水廠持續滲漏積水 承辦商11次未符合K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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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新圍污水廠持續滲漏積水 承辦商11次未符合KPI

2024年04月24日 16:01 最後更新:17:39

審計署審查元朗新圍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及營運,發現工程持續出現滲漏及積水問題,承辦商亦未能符合部分關鍵績效指標,反映表現有可改善之處。

新圍污水處理廠

新圍污水處理廠

報告指出,根據合約,承辦商須負責在建造和營運階段糾正工程中的缺漏,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顧問表示,在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間,經改善的新圍污水處理廠不同地方出現滲漏和積水問題。截至今年3月中,承辦商已糾正所有問題,污務署要求顧問進行調查,確定經改善的新圍污水處理廠不同建築物持續出現滲漏和積水問題的原因,審計署認為渠務署需確保調查工作早日完成。

新圍污水處理廠

新圍污水處理廠

審計署指出,合約訂有一套共14項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承辦商在營運污水處理廠表現。承辦商所收取的每月營運費用會因應其表現水平而調整。經改善的新圍污水處理廠自2021年3月啟用至去年10月為止,渠務署從支付給承辦商A的營運費用中,合共扣減了7萬8千多元,涉及11次未能符合三項有關合約管理及呈報的關鍵績效指標。

新圍污水處理廠

新圍污水處理廠

顧問與承辦商表示,在2021年3月至去年10月期間,經改善的新圍污水處理廠內收集的排放水樣本中,曾4次發現5天生化需氧量濃度異常偏高,原因是取樣瓶、自動取樣機部件和取樣工具受污染。渠務署表示已跟進防止事件再發生。

新圍污水處理廠

新圍污水處理廠

涵蓋新圍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的設計和建造部分的核准工程預算為25億7千多萬元。但截至去年10月,工程計劃撥款的總開支為19億2千多萬元,即較原來預算少6億4千萬元。渠務署表示,出現重大差異主要由於合約A中標標書的投標價較預期為低,以及實際價格變動調整和未預見工程的應急費用較預算金額為低。審計署認為,推行工程項目時,渠務署需要採取措施,確保工程費用預算盡量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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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過去2年度逾半院舍券 申請與發放日期相隔最多7個月

2024年11月27日 12:47 最後更新:14:22

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針對長者院舍照顧券服務計劃,發現多項行政問題。報告指社署對申請處理時間各異,過去2個年度5千多宗申請當中,有56%。即3千多宗已發放院舍券,但申請日期與發放日期相隔最多約7個月。

審計署

審計署

報告提到,審計署在3間認可院舍審視共30名院舍券持有人記錄,發現有兩人被收取原本應該由政府代繳的費用,涉款1100多元;服務協議規定機構每日至少為院舍券持有人提供6片指定尿片,但記錄顯示有7人每日僅獲發1至3片尿片,有機構則沒有記錄每日提供尿片的數量。

認可機構亦向院舍券持有人多收實報實銷項目和附帶收費的款項,在上一年度,兩間認可機構向6人被收取的消耗品費用高於價目表,涉款共2700多元,1間機構向4名持券院友收取未列於價目表的消耗品費用,涉款共34000多元。

該3間被審視的認可機構,部分工種的員工,值勤不足率介乎1%至14%。

社署需按指引定期巡查認可機構,確保服務質素,但2021/22至2023/24年度,署方對59間認可服務機構的服務監察探訪,以及17間認可服務機構的巡查,分別平均逾期232天和41天,社署解釋是受到新冠疫情影響。

審計署向社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指引訂明處理院舍券申請的時限,以及訂明審視機構收取各項費用的機制,加強措施確保機構按價目表向院舍券持有人收取相關費用。社署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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