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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涉賄賂 社署主任及業者同被判囚

社會事

轉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涉賄賂 社署主任及業者同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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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涉賄賂 社署主任及業者同被判囚

2024年05月03日 16:39 最後更新:17:32

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以轉介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兩人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法庭須判處兩名被告即時監禁。裁判官以監禁 1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將兩人的刑期扣減。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情指,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他須遵守相關指引,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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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51歲的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廉署調查發現,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屬指,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而邱俊和在轉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護老院時,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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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3名紥鐡工索賄逾1.6萬助受聘 31歲三跑分判商管工遭廉署起訴

2025年01月03日 15:45 最後更新:16:59

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分判商一名時任管工,涉嫌向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3名紮鐵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超過160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並獲安排超時工作以賺取「加班工資」,被廉署起訴,他獲准保釋,下星期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BP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BP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1歲被告,是浩洲(唐氏)工程有限公司時任管工,被控4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廉署表示,被告涉嫌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分別向3名紮鐵工索取每個工作天100元的賄款或不定金額的茶錢,以協助3人繼續受僱於浩洲工程。期間被告涉嫌向3人收取賄款共7300元。被告亦涉嫌向其中一名紮鐵工收取賄款6000元,以安排對方超時工作,從而賺取「加班工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展開調查,發現涉案工人相信被告有權辭退他們,擔心失業而不情願地向被告支付賄款,其中一名工人其後因拒絕支付被告索取的3000元賄款而遭當場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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