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舉辦國安法律論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座談環節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後,市民仍然可以批評政府,甚至應該批評政府。
林定國說,批評是否構成煽動意圖,要看上文下理,表達意見的環境、場合和語氣,如果旨在挑起仇恨,或反對國家的根本制度,涉及憲制秩序,例如反對中國奉行社會主義及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又或者推行港獨,就屬於違法,但如果就經濟民生議題提出批評,幾乎日日都有,不單可以批評,更應該批評政府,這樣政府才可以做得更好,滿足社會需要。
林定國又提到,國家安全不是追求絕對安全,而是相對安全,他解釋「絕對安全」等同在家中設十道門,劃地為牢令自己也出不去,相對安全則是追求一道合適的門,在適當的時候打開,不安全時就鎖起,選擇權在自己。
林在社交媒體上則稱,律政司期望透過論壇,建立和鞏固兩個十分重要的自信,讓市民大眾培養持久對相關法律尊重及遵守的自覺性,並免受外國勢力抹黑、歪曲及攻擊香港言論的影響,同時更有底氣向外界澄清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誤解、釋除相關疑問。第一,我們應該及必須自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實實在在堅持按法治原則制定及執行。第二,我們應該及必須自信,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將會與香港未來的發展產生良性的互動,相輔相成。
林又說,《香港國安法》通過香港普通法制度實踐的經驗,累積了具有指導性的法院判決。這些判決詳述判決理由,顯示香港是確切嚴格按照公認的法治原則,法院公開透明地行使獨立審判權,在充分維護被告人基本權利的前提下判案。在「一國兩制」下,普通法制度體現的法治原則是香港獨特優勢,我們絕不會放棄或妥協。 我又藉著今天機會,公佈律政司推廣及加強國家安全法律教育的2個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