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外國的亂港分子有個共同點,就是以為有當地政府「照」,香港當局奈佢唔何,因而得意忘形,全無危機感。如果他們這樣想,便大錯特錯。特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前天就首次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向潛逃英國的6名通緝犯出重拳,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撤銷其特區護照等,打擊甚到肉,羅冠聰等卻仍裝作氣定神閒,說未驚過。
究竟他們的特區護照被撤有何後果?我就此請教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他說6逃犯以後想去英國以外其他國家,都幾麻煩,如果英政府態度有變,不再批准有期限居留,他們就要離境,若然不走,便成為非法移民。我即時想到,據英政府目前的不人道政策,在最壞情況下,他們有機會被遣送到非洲盧旺達。
羅冠聰回應港府的辣招時說,自己已獲得政治庇護,並把特區護照交了給英政府,意即「不稀罕」這本護照了。黎棟國說,一般受庇護人士,當然可以在當地居留,但要去其他國家,就相當麻煩,他們要取得「難民身份旅行證」,除了須每次向所往國家申請入境簽證外,也要申請回頭簽證。
這6名逃犯中,如部分人持有BNO,黎棟國說,他們可以用這護照前往其他國家,但要視乎該國對BNO的政策,也要看它會否配合香港緝捕逃犯。
此外,BNO護照只是旅遊證件,即使准許入境,也僅准逗留一段短時期,不可居留。而且BNO並非正式的英國護照,一些國家並不接受,加上中國政府已表白不承認BNO,部分國家也跟隨。
對這些潛逃犯而言,其特區護照被撤銷後,面對的最大「不確定性」,是BNO簽證到期時,如不獲批永久居留,他們就不可以繼續在英國居留,必須離境,隨即變成兩頭唔到岸的「人球」。
BNO簽證計劃是「5+1」,即獲准暫居5年,然後申請永久居留,1年後如獲批,便成為永久居民。但黎棟國指,當中存有一大變數,就是持BNO居英5年後,如不獲批永居,政府可以不准這些人繼續居留,若過期仍不走,就會把他們遣送離境。
觀乎英國兩大黨的大選宣言,都異囗同聲說要大削移民數目,辛偉誠更稱會狠砍一半,皆因去年淨移民人數多達68. 5萬,是上次大選(2019年)時的3倍,所以要大刀闊斧。在這嚴厲政策下,持BNO簽證的潛逃人士,分分鐘不獲批永久居留,並被下逐客令,若他們因走投無路,賴着不離開,便成為非法移民,最壞情況是被遣送到非洲盧旺達。
目前英政府仍視他們為手中的棋子,尚有利用價值,未必會做到咁絕,但世事多變,不排除出現第二個變數,就是英中關係出現某種變化,敵對氣氛放緩,到那時候,他們可能成為棄卒,連政治庇護都失去,成為無主孤魂。
黎棟國說,在此境況下,這些逃犯如想返香港,可以向特區入境處申請臨時旅行證件回港。話雖如此,他們如回來必然馬上被捕,除非他們願意自首,接受法律制裁,否則一定不會走這條路,結果成為兩頭不到岸的「人球」。
特區保安局今次出這硬招,並非香港獨有,美國就有先例。美國執法機構可以獲《聯邦法規》第22條授權,要求國務院吊銷某人的護照,主要基於兩原因:一是該人因刑事指控被通緝,二是法院下令禁止該人出境。因揭露美國政府全球竊聽大陰謀被通緝的斯諾登,遭當局以間諜罪起訴,潛逃俄羅斯至今,他的美國護照就早已被吊銷。
黎棟國說,今次保安局向6名逃犯出重拳,公開宣示他們不可以一走了之,當局必定追究到底,除了給他們去其他地方添麻煩,更重要的,是任何人向他們提供和處理資金、不動產、合夥等,都屬犯法,而且刑責甚重,嚇阻力相當大。
他們強作鎮定,貌似不痛不癢,其實拳拳打到痛處,有「痛」自己知。
時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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