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修例旨在提高業主立案法團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以及加強阻嚇不遵守《建築物管理條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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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歡迎通過草案,修例將於7月12日刊憲,並於一年後、即2025年7月13日起實施。根據修例,就建築物大型維修工程所需的供應品、貨品或服務的採購,以及就建築物管理所需的其他高價值採購,施加若干規定。如果每個大廈單位所佔的維修工程價值平均超過3萬元,會被視為大型採購,相關決議必須由至少5%的業主或100名業主,親身投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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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法團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會計文件,及關乎建築物管理的會議程序,會施加規定,並將沒有保存某些關乎建築物管理的文件,訂為刑事罪行。
民政事務總署會展開多項教育和宣傳活動,並會更新一系列指引,協助業主和法團了解修訂內容。
立法會三讀通過降低強制拍賣申請門檻的條例草案,樓齡達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門檻由現時的80%業權降低至70%或65%,視乎樓齡組別和地區,並精簡強拍制度法律程序及加強支援受影響小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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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樓宇急速老化的問題刻不容緩,對於部分日久失修的老舊樓宇,重建更符合經濟效益。她再三強調,修訂條例是為了推動重建老舊和失修樓宇,為業主提供出路,消除樓宇的安全隱患,改善生活環境。
甯漢豪。政府新聞網資料圖片
對於新思維的狄志遠提出修正案,建議維持非指定地區強拍門檻,保障部分小業主權益。甯漢豪表示,政府無法接受提議,明白議員希望當局循序漸進,不要一次過影響太多小業主,但觀乎老舊樓宇的數目及增加速度,當局沒有循序漸進的條件。
狄志遠及選委界江玉歡表明投棄權票。議案最終獲過半數議員贊成,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