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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強角逐國安問答總決賽 西區少年警訊及聖公會聖彼得小學奪中小學冠軍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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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強角逐國安問答總決賽 西區少年警訊及聖公會聖彼得小學奪中小學冠軍

      2024年07月06日 15:03 最後更新:16:18

      西區警區今日(6日)舉辦「國安有您•有理•有里」國安問答比賽總決賽暨頒獎典禮,聖公會聖彼得小學及西區少年警訊分別獲得小學組及中學組冠軍。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及西區少年警訊分別獲得小學組及中學組冠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及西區少年警訊分別獲得小學組及中學組冠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獲得小學組冠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獲得小學組冠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獲得小學組冠軍。三位同學都是首次參賽,他們表示,從小一到小六,學校一直都有組織類似活動和工作坊,增強同學們對於國安法、基本法、憲法等的認識,培養愛國情懷,所以就算首次參賽,同學們都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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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及西區少年警訊分別獲得小學組及中學組冠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及西區少年警訊分別獲得小學組及中學組冠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獲得小學組冠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聖公會聖彼得小學獲得小學組冠軍。巴士的報記者攝

      闕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闕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王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王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帶隊老師陳老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帶隊老師陳老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同學(左)、馬同學(中)、羅同學(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同學(左)、馬同學(中)、羅同學(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馬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馬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羅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羅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闕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闕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談及在備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何同學和闕同學均認為記住相關國安知識有難度,因為輸贏其實就在一瞬間,記不住就是記不住,「如果背不到就會失分。」

      何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比賽中,三人配合默契,在首輪必答題環節以270分位居第二,更是在搶答題環節連連進攻,搶平聖公會田灣始南小學,三人沉著應戰,最後附加題環節再搶下一題,成功奪冠。

      王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王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王同學表示,團隊默契十分重要,為了培養團隊默契,三個同學每周有1、2天進行國安知識學習,訓練以教育局的資料、zoom教學為主,每次訓練約1小時。平時三人會一起溫書,一起學習,促進彼此之間的認識,通過平常的培訓,可以讓三人在台上發揮更加自如,更加有信心回答問題。

      帶隊老師陳老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帶隊老師陳老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帶隊老師陳老師對他們在比賽中的表現表示高興,「有些題目連我都未必能答,他們卻可以很快答出來,他們上到台不慌亂,有自信,是很好的表現。」他亦表示,最重要的是同學們能享受比賽過程,這也已經十分難得。

      平時三人常會在學校練習,在陳老師眼裡,他們十分勤奮,也不怕辛苦,這讓他感到欣慰,「雖然他們都各有其他事情做,但他們都願意花時間去準備比賽,在課堂裡也很認真聽講作答,表現非常好。」當學生感到氣餒時,陳老師都會鼓勵他們:「你哋唔係唔得,只係暫時未得。經過努力,可以達成理想。縱使今日未得,有目標就可以。」

      李同學(左)、馬同學(中)、羅同學(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同學(左)、馬同學(中)、羅同學(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西區少年警訊獲得中學組冠軍,三位來自不同中學的同學一起拼搏,以330分領先全場。除了羅同學外,馬同學及李同學過往有相關參賽經驗,馬同學甚至在國家安全活動取得優異成績。三位同學備賽方法以查閱資料為主,包括工作人員提供的資料、歷屆比賽影像等等。

      馬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馬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問到備賽是否感到困難,馬同學笑言自己是「臨危受命」,僅有2、3天時間備賽;但其餘兩位同學則有半個月到1個月的時間準備,所以未遇上太大困難。

      羅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羅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於贏取冠軍一事,三位同學都喜出望外,感到驚喜。他們坦言,「無唸過攞到咁好嘅成績,都無唸過獎品咁豐富。」

      李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同學。巴士的報記者攝

      問到對國家安全的見解,馬同學表示,「要自己了解國家安全,先可以傳遞到俾身邊嘅人。」羅同學和李同學均認為,在課餘時間都需要自行學習更多國安知識,例如在網站上亦可以學習,「因為這是我們的責任。」

      41歲葡籍男子黃煡聰被指是「香港獨立黨」主席,涉網上平台發布帖文,倡議廢除《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獨立等。原審時承認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於去年4月被判囚5年,他不服判刑提上訴。星期二(15日)被上訴庭駁回,維持原判。

      男子不服串謀煽動分裂國家罪囚5年提上訴

      男子不服串謀煽動分裂國家罪囚5年提上訴

      上訴方指,原審不應把《國安法》下最低刑期套用在串謀罪行。雖然《國安法》第62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但本案的第21條沒有明文使用「串謀」字眼,與《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罪沒有衝突。

      判詞指出,《國安法》第20條或第21條都沒有明文提及串謀,但這不是說立法原意是把串謀罪排除。《國安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刑事法律銜接、兼容和互補,串謀煽動實施《國安法》第20條犯罪的判刑,必須跟從《國安法》第21條的規定,在其制定的量刑框架內進行,不能低過適用級別所規定的下限。

      根據《國安法》第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若情節嚴重,「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節較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判詞續指,申請人犯案時間長達28個月,並且明顯是有計劃、有預謀的行為。申請人利用互聯網發表涉案帖文,以加強煽動的效果煽動的對象是普羅大眾,涉案平台有數以千計的人跟隨,人數實在不少。涉案帖文煽動以不同的手法達到犯案的目的,部分帖文鼓吹以暴力手段推翻中國和特區政府。不僅與他人串謀,更已採取某些實際行動去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

      上訴庭稱,雖然案件的申請人被控串謀罪,但其犯罪情節與煽動罪無異。原審法官裁定案件為「情節嚴重」正確,而他以6年半為量刑基準亦屬合理,並非明顯過高。考慮到適用的判刑原則和本案的整體情況,原審法官判處申請人5年監禁既非原則犯錯,亦非明顯過重,所以拒絕他的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人黃煡聰由大律師石書銘代表,律政司一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

      案件編號:CACC9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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