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受賄案,在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崔茂虎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崔茂虎受賄案,在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新華社資料圖片
除了入獄,崔還被罰款150萬元人民幣;對查封、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案情指,崔茂虎在2007至2023年,利用擔任雲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麗江市委書記、雲南省副省長等職務上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幹部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1043萬元人民幣。
崔茂虎被判有期徒刑11年。新華社圖片
法院認為,崔茂虎受賄金額巨大,鑑於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受賄贓物已部分追繳到案,因此從輕處罰。
國家體育總局原局長苟仲文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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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公布,案件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日前依法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進一步辦理中。
苟仲文上星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官方通報指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隨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等。
國家體育總局原局長苟仲文
現年67歲的苟仲文是甘肅人,2016年10月起歷任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執行主席兼中國奧委會主席,他亦曾擔任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