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全港18區區議會委任共163名增選委員,當中部分人為去年底區議會選舉的落選者,包括自由黨的宋芝齡、新民黨的黃守東等。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時表示,根據《區議會條例》第71(2)條,各區區議會主席昨日(25日)委任共163名增選委員,名單已上載至各區區議會網頁。
署方說,政府委任增選委員的原則是「用人唯才」,並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有關人士的才幹、專長、經驗、誠信和參與社區工作的熱誠,以及充分兼顧有關委員會的職能等。獲委任的增選委員均愛國愛港,與特區政府在地區治理上理念一致,熟悉地區,以及有服務地區的熱誠。
根據有關條例,區議會主席可以委任非議員的人士為委員會的增選委員,增選委員可在委員會會議中投票。
在去年參與灣仔區議會直選但落敗的宋芝齡說,對獲委任為灣仔區議會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增選委員感到開心,又說成為增選委員後,能夠在區議會的平台,更切實和貼地為當區市民服務,發揮所長,並將市民的意見在議會中反映。她又說,雖然自己在去年選舉中落敗,但已成過去,希望向前看,更好服務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