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嚴重毒癮的男子,因向妹妹索取金錢買毒品而發生爭執,期間用刀劈妹妹前額,導致她前額流血。男子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受毒癮影響引發精神健康問題,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已戒毒及深感後悔而輕判,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精神科醫生報告,期間被告還柙小欖精神病院。
47歲被告吳雪鋒,報稱無業,與兩名妹妹、母親及兒子同住,被告承認去年在元朗朗屏邨住所,非法及惡意傷害妹妹吳雪蓮,有意圖導致她身體受嚴重傷害。案情指,被告案發前已曾多次向家人借錢買毒品,而案發當日早上十時許,被告再次向妹妹吳雪蓮借錢而發生爭執,期間被告拿起一瓶水扔向妹妹所在的方向。被告隨後衝入廚房,用右手拿起廚房內的菜刀,斬向妹妹的前額。妹妹立刻捉住被告人的手,搶去被告人右手上的菜刀,再返回自己的睡房報警。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有12項有關毒品的定罪紀錄,相信被告在小欖接受精神科治療期間,已經順利戒毒。辯方亦稱被告當時因毒癮犯案,今已將基本根源解決。被告妹妹求情說,相信兄長當時受精神健康問題的影響,才會一時衝動,導致誤傷;被告亦求情指,自己感到內疚,亦有悔意,在還押期間有啟發,覺得自己要做一名盡責的兒子及父親。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表示,已展開「土瓜灣海濱研究」,以宏觀及全面角度,將土瓜灣內陸、海濱空間及對開水體,一併作規劃研究,發展成維多利亞港首個屬於「東面門廊」的土瓜灣海濱「斷裂位」
韋志成在網誌表示,土瓜灣對出水體呈三角型,面積約348公頃,比維港沿岸其他地區「海灣」大,如果連同土瓜灣內陸的土地面積,整個「東維港灣區」面積更達798公頃。他認為,若以「海、岸、陸」三合一新規劃概念,絕對有條件發展為全港首個集休閒娛樂、旅遊、商業及住宅於一體,並媲美世界級灣區的「東維港灣區」。
他又說,亦研究土瓜灣對開水體的發展,加入親水活動及其他休閒、體育活動的可行性,構建由內陸、海濱與港灣整體發展、方便暢達且活力蓬勃的「東維港灣區」。
韋志成提到,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獲通過,為優化海濱「拆牆鬆綁」,給予更大靈活性及發展機遇。發展局早前指,條例草案獲通過後,可展開部分優化維港兩岸海濱的小型填海工程,包括活化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設施等,當駁通土瓜灣海濱「斷裂位」,能為發展「東維港灣區」創造良好條件。
他又說,留意到土瓜灣區內通往海濱空間的部分地方,現時仍有不少未被充分利用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例如臨時停車場、文化藝術例如牛棚等用地,亦有現時由老舊社區設施佔用的土地,需要進一步做好內陸土地與海濱空間連接並一併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