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3個月進行代號「火原」的打擊粵港賣淫集團行動,昨今(8-9日)兩天聯同入境處拘捕39名男女,部分人懷疑有三合會背景。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中)、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左)、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柏羲,向傳媒簡報案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今年5月發現一個活躍於東九龍的三合會組織招攬內地女子來港,在區內進行賣淫活動。該集團安排內地女子入住九龍區不同的酒店,甚至包括外資五星級酒店,收費由600至1600港元不等,集團以拆帳一半的形式從中謀取暴利。集團每月收入達到300萬元。
點擊看圖輯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中)、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左)、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柏羲,向傳媒簡報案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中)、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左)、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柏羲,向傳媒簡報案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中)、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左)、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柏羲,向傳媒簡報案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進行代號「火原」的打擊粵港賣淫集團行動。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進行代號「火原」的打擊粵港賣淫集團行動,向傳媒展示證物。巴士的報記者攝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中)、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左)、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柏羲,向傳媒簡報案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集團協助賣淫女子吸客,包括準備性感衣服、制服、避孕套、避孕丸等等,亦安排拍照服務,並將這些女子的性感照片在社交媒體平台發放,經配對後,安排客人到指定酒店房間交易。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聯同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針對案件進行情報交流,再經過多月調查,警方昨今兩天採取行動,在全港多地包括觀塘區和尖沙咀區3間酒店拘捕5男34女,包括集團主腦、6名骨幹成員和32名性工作者,年齡介乎17至75歲。他們分別涉嫌「控制他人賣淫」、「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准許處所用作賣淫」、「 洗黑錢」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温景亨(中)、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啟豪(左)、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柏羲,向傳媒簡報案情。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外,行動中檢取了11萬元現金,又凍結了3個銀行戶口及435萬元懷疑犯罪得益。經過分析之後,集團成員利用這些本地銀行戶口清洗了超過3300萬元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進行代號「火原」的打擊粵港賣淫集團行動。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經瓦解了這個賣淫集團。警方強調「控制他人賣淫」、「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及「准許處所用作賣淫」都屬於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分別被判處監禁7至14年。
另一方面,任何人如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會觸犯香港法例第455章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即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
警方進行代號「火原」的打擊粵港賣淫集團行動,向傳媒展示證物。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瓦解一個由黑幫控制的賣淫集團,拘捕28人包括6名骨幹成員。集體透過招攬一些海外人士人士以旅客身份入境,提供一站式賣淫服務,集團藉「五五分成」 每月收入約百萬港元。
港島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郭進傑表示,警方本月15及16日展開左代號「擊浪者」拘捕行動,透過放蛇等方式,成功瓦解左一個由本地黑社會控制的賣淫集團。該集團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由協助海外人士以旅客身份入境賣淫,其後安排性工作者,在他們控制的一棟灣仔區商住大廈劏房提供賣淫服務,及為性工作者提供一切賣淫所需的物品及支援。
行動中,警方一共拘捕28人,包括6名主要集團成員,及18名持旅行簽證來港的性工作者,涉及罪名分別為「依靠他人賣淫嘅收入為生」、「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人賣淫」、「洗黑錢」,「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及「違反逗留條件」。行動中警方又搗破18個俗稱「一樓一」的單位,以及一個位於火炭,用作儲存協助賣淫用具嘅倉庫。同時,警方亦檢取了總值超過 11萬港元現金及一批名貴物品,相信是賣淫集團所得的犯罪受益。
港島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郭進傑
警方是在今年年初,留意到這個賣淫集團利用一棟位於灣仔區的商住大廈,透過直接同業主包纜租用其中部份單位,並劏開成面積較細房間,作一樓一用途,直接控制最少20間劏房作賣淫活動。賣淫集團透過在香港居住、持香港身份證的非華裔人士,協助海外同鄉入境作賣淫活動。其後由其他集團成員安排在集團控制的劏房開始接客。每次性交易收取嫖客大約400元,其中一半收入上繳集團。
集團會安排成員每日定時去巡視相關單位,確保性工作者有按時工作,並會定時親身去向性工作者,以現金收取賣淫得益,存入其他集團成員及傀儡戶口。部份非法得益,更會匯去海外,相信用作中介費用途。警方指整個集團分工仔細,具有一定規模,相信由今年年初開始運作,每個月收入大約有一百萬港元,至今營運收入超過一千萬港元。
另外,警方亦拘捕了4名業主,涉嫌長時間向賣淫集團租出單位以作賣淫用途。根據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身為處所的擁有人或租客或其代理人,出租或准許處所作為賣淫用途,亦屬違法。警方會研究其他法律途經,包括向法庭申請封閉相關場所,以打擊相關的賣淫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