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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磅投資未來 30億人工智能資助計劃 推動AI生態圈發展 吸研發項目落戶

博客文章

政府重磅投資未來 30億人工智能資助計劃 推動AI生態圈發展 吸研發項目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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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磅投資未來 30億人工智能資助計劃 推動AI生態圈發展 吸研發項目落戶

2024年08月13日 16:57 最後更新:17:01

特區政府12日宣布委任人工智能資助計劃委員會,以推動本港人工智能生態圈發展,並撥款30億元推行為期3年的人工智能資助計劃,以資助本地大學、研發機構及企業等善用數碼港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所提供的算力,並加強超算中心的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及進行推廣和教育活動等,從而吸引海內外人工智能專家、企業及研發項目落戶香港。

當局撥30億元推行人工智能資助計劃,資助本地大學、研發機構等善用數碼港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所提供的算力。

當局撥30億元推行人工智能資助計劃,資助本地大學、研發機構等善用數碼港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所提供的算力。

當局更成立「人工智能資助計劃委員會」,就資助計劃的推行,提供整體方向、行政及運作模式等意見,並就合資格的超算中心算力資助申請進行評審,包括具體資助額度、期限及使用條件等。委員會由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委任,任期3年,由今年8月15日起生效。

觀乎委員會成員名單,都在資訊科技界、人工智能、法律界、工商界等具代表性。委員會主席冼漢廸,為團結香港基金顧問,在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取得電腦科學/數學、經濟學和工業管理3個學士學位,後在史丹福大學獲工程經濟系統和運籌學碩士學位,曾在多家著名國際投行工作,2009年成立中手遊(302.hk),成為手遊的中國最大發行商,後更在美國上市,2014年市值達獨角獸水準(即10億美元),2019年回歸香港主板上市,2015年更在深圳創立私募基金「國宏嘉信」。

至於非官方委員中,楊強是人工智能科學家,他是國際人工智能協會(AAAI)的首位華人Fellow,他指導的團隊曾贏過不少國際數據挖掘大賽獎項,也是國際人工智能協會(IJCAI)理事、中國人工智能協會常務理事等,2012年曾任華為諾亞方舟實驗室創始主任。

其他成員都是資訊科技界界學者或專家,如中大程學院機械與自動化工程學系教授劉雲輝,其主要研究領域是機器人;黃仲翹則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獲應用數學博士,是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數字化經濟發展委員會轄下人才發展工作小組成員;林偉喬則於2018至2022年出任政府資訊科技總監。

另外,還有工商界及法律界代表,陳偉聰是香港工業總會常務副主席,本身從事汽車工業,曾獲「香港青年工業家獎」;簡慧敏則是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本身是律師,為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

政府冀推動AI生態圈發展,吸引海內外研發項目落戶。

政府冀推動AI生態圈發展,吸引海內外研發項目落戶。

高人話委員均資歷深厚,相信定能憑專業眼光選出具實力的超算中心,推動本港人工智能發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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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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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最精彩的庭審 法官與黎對答全面睇

2024年12月18日 20:41 最後更新:20:5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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