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8月27至28日展開行動「朝陽」(GOLDENSUN)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並以「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罪拘捕了33男6女,年齡介乎25 至69 歲。
屯門警區區行動主任金學俊總督察表示,警方留意到,屯門區有不少人士操作電動可移動工具,於馬路及行人路上行駛,有時甚至橫衝直撞,對市民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警方指出,由於未來一星期將是開學的日子,街道上的車輛、行人、以及學童的數量將會大幅增加,為保障道路安全以及行人,特別是小朋友的安全,屯門警區於8月27日至28日進行代號「朝陽」的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警區交通組聯同屯門及青山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以及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屯門區內進行聯合行動,並成功拘捕33男6女,年齡介乎25至69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所有被捕人士獲准保釋,將於10月向警方報到。
警方在行動中一共檢獲39架不同型號及種類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全部均送往檢驗。警方呼籲,除了共享電動可移動工具試驗計劃下及已獲運輸署發出「車輛行駛許可證」,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又指出,開學日將至,警方提醒家長,切勿讓學童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更加不可用作接載孩子往返學校。這些行為不僅違法,亦對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警方亦提醒在市面上可買到的電動可移動工具質素參差,可能出現充電期間短路而引致家居火災。市民切勿因一時之便,結果得不償失。屯門警區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活動,以確保道路安全,減少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