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警務處總督察何兆東及其妻,涉嫌3年前起向一名襲擊案商人收受逾114萬元現金、童裝及手袋等,多次向該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並優待該名商人,分別被廉署檢控收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5罪、及教唆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早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10月31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押後,並提高第一被告保釋金至120萬元,其妻獲准以原有條件2萬元現金保釋。控方庭上透露證物包括電話記錄、禮物實物及警方文件等。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被告因處理早前的一宗詐騙案而認識了一名商人,而該商人當時亦涉及另一宗襲擊案。
案情指,被告何兆東被控於2021年8月26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從該商人接受共逾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包括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和價值超過14萬元的禮物和其他饋贈。他同時被控於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間,向該商人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包括疑犯及涉案人士資料、及在警方調查的個案中優待該名商人或他的朋友。
至於36歲女被告何姸頴,報稱家庭主婦,為首被告妻子,被控協助何兆東接受價值超過13萬元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