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來愈多市民申請港車北上往內地自駕遊,消費會就提醒駕駛人士需留意所購買的汽車保險,如不幸發生車禍是否能夠為意外中人士提供足夠保障。
12款「交強險」保障範圍賠償額相同
日前消委會檢視了12間承保「等效先認」產品的本地保險公司所提供的內地強制性附加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及選擇性附加險「車輛商業保險」(「商業險」)的資料,發現各公司的「交強險」責任賠償額雖然均為內地最低法定要求的20萬元人民幣,括導致他人遭受人身傷殘或死亡(最高賠償額為18萬元人民幣)、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為18,000元人民幣)及引致他人財產損失(最高賠償額為2,000元人民幣),但保費卻有一定程度的差異。
保費差異最多可近4成
而「交強險」計劃一般按車輛連司機在內的座位數目,分6座以下及6座至8座兩類收費。撇除1間沒有於官網獨立列出「交強險」保費的公司,其餘11間的6座以下車輛的「交強險」年度保費由$832至$1,159,而6座至8座車輛則由$963至$1,342,各保險公司於兩個類別的保費均相差近4成。
建議額外購買「商業險」加強保障 提醒內地「第三者責任 」保險與本港的「第三者保險 」定義不同
由於「交強險」的賠償額未必足以應付交通事故引致的賠償責任,消委會建議駕駛人士應積極考慮額外購買「商業險 - 第三者責任」加強保障。不過消委會指出內地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與本港的「第三者保險」不同,內地的並不涵蓋承保車輛上的乘客,若駕駛者希望為自己及車上乘客增添保障,則應加購「商業險 - 車上人員責任」,但是次調查中發現相關的保險產品,保額最高只有每人每次事故20萬元人民幣,保障亦未必足夠。
冀加快優化現有「等效先認 」 保險產品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收到一宗相關投訴,期望業界、有關監管機構及政府部門能加快優化現有的「等效先認 」 保險產品,積極考慮開拓更多元化、保額更高的車保,為希望購買更高保障的消費者提供合適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