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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計錯糧騙3名清潔工逾3.8萬薪金 50歲食環署承辦商罪成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社會事

訛稱計錯糧騙3名清潔工逾3.8萬薪金 50歲食環署承辦商罪成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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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計錯糧騙3名清潔工逾3.8萬薪金 50歲食環署承辦商罪成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4年09月20日 16:51 最後更新:17:37

裁判官判刑斥被告犯案出於貪心,案件屬嚴重,因為工人賺取的薪金不多,被告的行為猶如俗語所指的「於乞兒兜搶飯食」。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一名前經理,控告他欺詐3名下屬清潔工人,訛稱公司錯誤計算薪金,騙取他們在近兩年間,交出薪金差額共超過38000元。被告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50歲的被告早前承認三項欺詐罪名,法庭早前亦頒令被告須向涉案3名清潔工人賠償共超過38000元。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裁判官判刑表示,被告犯案出於貪心,案件屬嚴重,因為工人賺取的薪金不多,被告的行為猶如俗語所指的「於乞兒兜搶飯食」。基於被告有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件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發生,被告在未獲公司授權下,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以散工形式和薪金聘請他們。被告其後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錯誤計算他們的薪金,詐騙3人向他歸還部分薪金,金額共超過38000元。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政府資助小學前校長,控告他涉嫌訛稱沒有獲發薪金,連續兩個月詐騙小學重複支付薪金超過15萬元;並涉嫌訛稱獲授權提取學校款項,詐騙該校12萬元作私人用途。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網上圖片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網上圖片

被告陳奕鑫,是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被控4項欺詐罪名,他獲准保釋,下星期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分別於2023年4月初及5月初,先後向該校職員訛稱自己沒有收到同年3月份及4月份的薪金,從而涉嫌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該兩個月的薪金,共超過15萬元。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網上圖片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網上圖片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分別於2023年3月底及4月底已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該兩個月的薪金,被告涉嫌向學校申報銀行轉賬不成功,校方以支票向他補發薪金,但被告至今從沒有向學校歸還上述額外薪金。

被告又涉嫌於2023年5月至6月期間,先後兩次向學校職員訛稱,他已獲該校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的銀行戶口提取款項作公務用途,從而涉嫌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兩筆各6萬元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獲校方支付上述12萬元後,涉嫌將所有款項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而從來沒有以有關款項支付該校任何開支。被告於2023年12月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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