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一名前經理,控告他涉嫌欺詐3名下屬清潔工人,訛稱公司錯誤計算他們的薪金,騙取他們在近兩年間交出薪金差額共超過3.8萬元。被告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50歲被告是耀發環境服務公司的前合約經理,承認3項欺詐罪名。
案件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發生,被告在未獲公司授權下,向3名清潔工人訛稱以散工形式和薪金聘請他們。被告其後向這3名清潔工人訛稱公司錯誤計算他們的薪金,詐騙3人向他歸還部分薪金。廉署早前就有關工人的薪金事宜接獲貪污投訴,發現這3名工人實質獲公司招聘為全職員工,理應獲較高薪金,但被告向3人訛稱他們只以日薪420元或450元獲聘為清潔散工。
裁判官下令被告須向涉案3名清潔工人賠償共超過3.8萬元,即相等於被告在本案所詐騙的金額總和,並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還押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