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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虛假銷售交易報告及發票欺詐 汽車代理商前員工被判社會服務令

社會事

以虛假銷售交易報告及發票欺詐 汽車代理商前員工被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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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虛假銷售交易報告及發票欺詐 汽車代理商前員工被判社會服務令

2024年08月08日 16:03 最後更新:16:18

一名汽車代理商前員工以欺詐手段將總值約45萬元、來自2個歐洲品牌的汽車零件,轉售予3間汽車零件經銷商,被告承認2項欺詐罪,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王證瑜,判處被告兩項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2022年已作招認,但在23個月後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涉及延誤,望法官判刑時考慮。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2022年已作招認,但在23個月後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涉及延誤,望法官判刑時考慮。

辯方代表求情時指,被告2022年已作招認,但在23個月後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涉及延誤,希望法官判刑時考慮這點,希望法庭採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

裁判官說,廉政公署在調查工作上沒問題,只是案件持續的時間長,對被告有一定影響,在考慮到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被告為54歲男子朱國華,是錦龍有限公司(錦龍)前高級零件專員,他被控在2021年1月至8月期間,向錦龍訛稱多份涉及車房的銷售交易報告及銷售發票均為真實,意圖詐騙而誘使錦龍向汽車零件經銷商出售價值共約45萬的汽車零件,導致錦龍蒙受不利。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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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政府資助小學前校長,控告他涉嫌訛稱沒有獲發薪金,連續兩個月詐騙小學重複支付薪金超過15萬元;並涉嫌訛稱獲授權提取學校款項,詐騙該校12萬元作私人用途。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網上圖片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網上圖片

被告陳奕鑫,是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被控4項欺詐罪名,他獲准保釋,下星期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分別於2023年4月初及5月初,先後向該校職員訛稱自己沒有收到同年3月份及4月份的薪金,從而涉嫌詐騙校方向他重複支付該兩個月的薪金,共超過15萬元。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網上圖片

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網上圖片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分別於2023年3月底及4月底已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該兩個月的薪金,被告涉嫌向學校申報銀行轉賬不成功,校方以支票向他補發薪金,但被告至今從沒有向學校歸還上述額外薪金。

被告又涉嫌於2023年5月至6月期間,先後兩次向學校職員訛稱,他已獲該校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的銀行戶口提取款項作公務用途,從而涉嫌詐騙校方向他支付兩筆各6萬元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獲校方支付上述12萬元後,涉嫌將所有款項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而從來沒有以有關款項支付該校任何開支。被告於2023年12月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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