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9月29日於中區消遣後欲回家,等車期間接受一名男子兜搭上「順風車」,在車上飲用男子提供酒精飲品後疑遭非禮,警方及後以「猥褻侵犯」罪拘捕一名48歲男子。
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案件主管偵緝督察姚藹柔表示,中區警區人員在9月30號接獲舉報,事主稱在9月29日約清晨4點,在中區一帶消遣之後獨自返家,在等候交通工具時被一名駕駛私家車的本地男子、即本案的被捕人兜搭。
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案件主管偵緝督察姚藹柔。
姚藹柔稱,該名男子用順路送事主返家為由,邀請受害登上私家車,該名男子在行車途中提供酒精飲品予受害人飲用,並趁受害人不勝酒力時在車上非禮受害人。
姚藹柔續說,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之後展開深入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記錄之後,鎖定目標車輛及被捕人身份,並於2日下午在油尖旺區拘捕一名48歲本地男子,同時檢獲犯案時穿着的裝束。
姚藹柔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猥䙝侵犯是嚴重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10年。姚藹柔指出,案件是有人以順風車作藉口,誘騙一些有醉意的受害人上車藉此犯案,警方希望市民提高警覺,盡量避免上陌生人的車。另外,市民在飲酒消遣之後,應盡量避免單獨離開,最好和朋友起離去,並保持警覺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警方拘捕一名54歲男子,指他涉及21宗街頭騙案,稱對方在街頭以女兒入院為名向途人借錢後不知所蹤。案件現由葵涌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
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主管馮小曼表示,警方在12月15日接獲一名19歲女事主報案,指在14日晚上大約11時50分獨自一人在葵涌區散步時,一名陌生男子上前問受害人借款港幣600蚊,該名騙徒稱自己女兒入院,急需600元坐的士及買食物到醫院探望。
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主管馮小曼簡報案情。
馮小曼稱,騙徒為博取事主信任,更向事主索取電話號碼,承諾會儘快還錢。事主不虞有詐相信騙徒並透過轉數快向騙徒轉賬港幣600元,騙徒收到錢後離開。約30分鐘之後,騙徒再次聯絡事主,並要求事主再借港幣300元,騙徒更主動傳送自己的身分證相片予事主,但事主覺得事件有可疑拒絕再借,騙徒之後便失去聯絡,事主於是報警。
馮續說,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人員經深入調查以及情報收集,在12月17號於荃灣區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52歲姓李的本地男子,在他身上找他出示給事主的身份證,並且檢獲屬於該名男子的電話及銀行卡。警方隨後亦都確認李女入醫院一事為虛構。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馮稱調查期間警方發現該男子於2023年4月至2024年12月期間,涉及另外20宗在九龍及新界多區發生的類似案件,牽涉另外20名受害人,當中包括13男7女,年齡介乎19至34歲。20名受害人同樣係不認識騙徒,騙徒同樣地用利同一理由向其他受害人借錢,並出示佢自己身份證,騙取款項涉款超過6萬元。該名被捕人仍然被警方扣留調查。案件現由葵涌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
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主管馮小曼簡報案情。
警方呼籲,如果任何市民曾遭人以類似手法騙取財物或金錢,或有相關資料提供,請立即聯絡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協助調查,電話號碼係36612940。另外,警方亦提醒市民不要輕易相信並且借錢予陌生人。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亦可瀏覽反詐騙協調中心網頁,以獲得最新騙案手法資訊及警示。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