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於10月7至10日觀塘在康寧道及輔仁街一帶,聯同入境事務處展開代號為「降獸」的打擊非法賣淫活動行動。
警方提供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36歲姓袁本地男子,他涉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另外5名內地女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0至55歲,則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被捕。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行動中,人員檢獲少量現金、安全套及衛生用品等物品。部分被捕女子已轉交相關部門跟進,而其餘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
警方表示,會繼續打擊非法賣淫活動並提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不論以明示或暗示方式誘使他人進行性交易,包括性工作者「拉客」和嫖客「問價」的行為,均已觸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最高可判處監禁6個月。
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身為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許或容受處所全部或部分經常用作賣淫,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以「入屋犯法罪」拘捕一名22歲本地男子,涉嫌與6宗同日在沙田區發生的爆竊案有關,損失財物總值約2萬5千元。
沙田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何敏聰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16日接獲兩間沙田區學校報稱遭爆竊,調查發現一名疑犯在前一日凌晨先後潛入兩間學校,偷去3部平板電腦和一些急凍食物,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和分析情報後鎖定疑犯身份,22日早上在沙田拘捕他。
檢獲的物品。
檢獲的物品。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疑犯與同日凌晨另外4宗爆竊案有關,地點分別是區內運動場、小食亭、員工休息室和餐廳,失物包括現金和禮券,相信他利用硬物打碎有關處所的玻璃窗、撬開鐵閘鎖頭、或經沒有鎖好的門窗入內搜掠。
檢獲的物品。
沙田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何敏聰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表示,從疑犯身上起回部分財物和搜到一些爆竊工具,包括螺絲批、鐵錘、鐵鉗、手套等,以及案發期間穿的衣物,報稱無業的疑犯正被扣留調查,暫時相信他是單獨犯案。
檢獲的物品。
檢獲的物品。
警方重申,「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沙田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何敏聰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及商戶,年近歲晚要提高警惕,加強家居及店舖防盜措施。另外亦避免在家或店舖裏面存放大量現金或者貴重財物,避免成為賊人目標。警方亦會透過情報分析,以及透過同區內相關的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了解並鎖定區內犯罪黑點,加強巡邏,保障巿民的財產安全。
檢獲的物品。
如果市民目擊任何可疑人士或情況,請立即通知警方。
沙田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何敏聰(左)向傳媒簡報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