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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首次露面圍台軍演 打造「海軍在外、海警在內」 專家:隨時由訓轉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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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首次露面圍台軍演 打造「海軍在外、海警在內」 專家:隨時由訓轉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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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母首次露面圍台軍演 打造「海軍在外、海警在內」 專家:隨時由訓轉戰

2024年10月14日 14:29 最後更新:14:32

今日(14日),福建海警組織艦艇編隊前往台灣本島、東引島、馬祖島附近海域開展執法巡查,環台島巡航管控。央視旗下自媒體「玉淵潭天」獨家披露,根據相關人士消息,本次海警行動有三個突破。

突破一:規模超前,萬噸級艦艇出動

5月23日位烏丘嶼、東引島附近海域、台灣本島東部附近海域的綜合執法演練,海警出動了2304艦艇編隊、14606艦艇編隊、14607艦艇編隊三個艦艇編隊。而這次,海警一共出動了6個編隊,是上一次的兩倍。同時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動的艦艇當中,包括海警目前最大噸位的萬噸艦2901號,該船型一度被西方媒體稱作「怪獸船」。這是2901艦第一次參加對台任務。據此前的公開報道,海警2901艦配備76毫米口徑速射艦炮,航速高達25節,不論是續航能力、耐衝撞性能、適航性等各方面都相對周邊地區的執法船具備較大優勢。

海警2901艦資料圖

海警2901艦資料圖

突破二:由點到面,環島不固定線路巡航

上次海警是在台島以東海域開展綜合執法演練,但這次公佈的示意圖裡,海警編隊在台灣本島附近海域進行了繞航,實現了從台島東部的一個區域擴展到了圍島的整片區域。而且,在這次環台灣本島的這張行動示意圖上,並沒有指出明確的航行線路,也沒有提供路線上各個節點的詳細經緯度,而是採用箭頭寬泛示意。這意味著這次繞台本島的行動將沒有固定巡航線路,而是在多個區域內航行。

突破三:「破線」馬祖,靠大陸一側外島全控

上一次,海警行動位烏丘嶼、東引島附近海域以及台灣本島東部海域。而這一次行動當中,烏丘嶼的點位變為了馬祖島。這是我海警第一次進入馬祖島所謂「限制水域」,徹底撕開台當局所謂「划線」。這意味著海警通過此次行動完成了對台灣地區靠近大陸一側的所有外島的執法管控,並且將來或對馬祖島實施常態化執法巡查。

今次演習和此前有何不同?

海軍研究院專家鄭宏解讀,首先是兵力布勢更加立體。艦、機從台灣海峽、台島北部、台島西南和台島以東多個方向,同時抵近台島。

第二,行動樣式更加豐富。這次演習既有海空戰備警巡、要港要域封控,也有對海對陸打擊、聯合奪取制權,行動樣式不斷推陳出新,迭代優化。可以說,解放軍的拳頭會越來越硬,選項也會越來越多。

第三,實戰氛圍更加濃厚。這次演習夜間即發起了行動,之後迅速進行機動展開布勢,說明我們隨時可以由訓轉戰,也充分展現了解放軍頑強的戰鬥作風、扎實的戰備水平和過硬的實戰能力。

東部戰區新聞發言人李熹海軍大校表示,10月1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組織遼寧艦航母編隊位台島以東海空域,與陸海空火兵力進行艦機協同、聯合制空、對海對陸打擊等科目演練,重點檢驗內線外線一體聯動、諸軍兵種聯合作戰能力。

航母編隊參加聯合利劍2024B演習。中國軍號

航母編隊參加聯合利劍2024B演習。中國軍號

台媒、韓媒關注解放軍航母參與圍台「利劍軍演-2024B」。《韓聯社》指出,此時航母遼寧號引領相關艦隊出現在台灣東部海域,有可能是預想一旦戰事爆發,可以藉由航母阻斷來自美國等外國勢力的對台援助,且由於在圍台軍演的過程當中動員航母參加,畢竟不太尋常,因此吸引外界關注。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涉貪腐被查、逃匿境外的黑龍江雞西市原副市長李傳良一案,有了新進展。10月11日《人民法院報》刊發了牡丹江中院關於李傳良貪腐案的公告,顯示李傳良案涉案資產超31億元,包括侵吞、騙取公共財物約29億元,受賄約4,892萬元,挪用公款約1.1億元、及擅自使用國有資金註冊公司、擅自決定由其實際控制的公司承攬工程,違法所得及收益約7,325萬元

 李傳良涉使用違法所得投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公司及項目中,用於土地一級開發整理、房產開發、工程建設等,以及購買房產、車輛、土地、設備等。案發後,司法部門扣押、凍結資金約人民幣14億元、查封1021處房產、查封土地、灘塗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車38輛、扣押機械設備10套,凍結18家公司股權。 

李傳良被申請沒收違法所得,包括38輛車1021處房產等,公告所載一張報紙也寫不下。

李傳良被申請沒收違法所得,包括38輛車1021處房產等,公告所載一張報紙也寫不下。

長安街知事官方帳號發文引述北京廉政法治協同創新基地主任彭新林表示,此次牡丹江中院發布的公告,主要是按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要求進行的,是依法對李傳良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進行沒收的特別程序,不是針對李傳良所實施行為定罪量刑的審理。

依「兩高」的規定,法院受理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後,應在15日內發佈公告,公告期為6個月,公告應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況、涉嫌犯罪的事實等。彭新林認為,從目前披露的案情來看,李傳良涉嫌多個貪污賄賂犯罪,涉案數額極其巨大,罪行極其嚴重,判決很有可能適用死刑。

鑑於李傳良已潛逃海外,未來的庭審應會適用缺席審判程序進行追訴,屆時將會有一系列相應的程序。法院依法判決後,有關部門會推動國際追逃追贓物工作,尋求將李傳良帶回國內,手段包括引渡、勸返、遣返等,然後再進行相應的處理。

2020年9月,黑龍江省紀委監委通報,雞西市原副市長李傳良涉嫌嚴重違法犯罪,省監委依法對其進行監察調查。當時,李傳良為躲避調查逃至境外,並向境外轉移部分涉案贓物。

牡丹江市檢察院沒收犯罪嫌疑人李傳良違法所得申請一案,牡丹江中院經審查認為,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李傳良實施了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犯罪地在黑龍江省雞西市,經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黑龍江省檢察院指定,將沒收犯罪嫌疑人李傳良違法所得申請一案交由牡丹江市檢察院申請,牡丹江市中院審判,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規定,於2024年9月29日立案受理。

黑龍江雞西市原副市長李傳良已潛逃海外。

黑龍江雞西市原副市長李傳良已潛逃海外。

根據法院公告,犯罪嫌疑人李傳良,男,1963年9月27日出生於黑龍江省雞西市,曾任雞西市財政局原局長、雞西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原主任、雞西市原副市長、鶴崗市原副市長。因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於2020年7月10日被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同年9月20日被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李傳良於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2020年12月1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對其發布通緝令。

 據澎湃新聞報道,2022年3月15日牡丹江市東安區法院公佈的《孫成祥、董玉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了李傳良向境外轉移財產的細節。

2014年7月,時任鶴崗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傳良欲向香港轉移違法所得人民幣500萬元。李傳良指使劉某準備錢款並向深圳市運送,指使另一被告人孫成祥在深圳市接收並向香港轉移錢款。

劉某依指示將李傳良平時交給其保管的人民415萬元現金裝到五個拉桿箱後,安排李某、李長奇、尹某、譚某、潘某等5人於2014年7月9日從雞西市出發乘飛機將上述拉桿箱攜帶轉移至深圳市,同時安排被告人董玉琨於同日從北京市出發乘飛機將其在北京市為李傳良保管的85萬元現金攜帶轉移至深圳市。

六人在深圳會合後,由董玉琨將500萬元現金重新裝箱交接孫成祥。後孫成祥讓其侄子陳某、陳某的朋友汪某和黃某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到銀行將其中490餘萬元現金轉存匯款至李傳良事先聯繫的香港兌換店提供的銀行賬戶中。

匯款後孫成祥攜帶剩餘現金出境至香港,到該香港兌換店將該490餘萬元兌換成的600萬元港幣提出,並在香港將600萬元港幣及剩餘人民幣現金交給李傳良。李傳良將其中的50萬元港幣交給孫成祥存入孫成祥名下香港匯豐銀行帳戶中,後來被李傳良陸續取用。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孫成祥以轉移方式幫助李傳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人民幣500萬元;被告人董玉琨以保管、轉移方式幫助李傳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人民幣85萬元。

2021年12月29日,東安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孫成祥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併處罰金80000元;被告人董玉琨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併罰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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