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聯同西九龍總區交通部14日進行代號「動天」行動,打擊區內違例泊車黑點。
警方圖片
行動期間,人員分別發出1,14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拖走11輛對交通造成嚴重阻塞的車輛,並拘捕一名69歲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時無駕駛執照」、「駕駛未登記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汽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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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9月,油尖警區共發出173,43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攝錄到928宗司機違例事項,希望駕駛者藉此改善可能引致交通意外的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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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警方再次呼籲駕駛人士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因一時之便違例停泊車輛。
深水埗警區於6六日在區內進行重點交通執法行動,針對違例泊車及與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
人員在行動中拖走共11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對違例停泊的車輛、違例行人、不小心駕駛的司機及違例騎單車的人士發出傳票,並拖走共11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
人員在行動中拖走共11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警方圖片)
同時,為加強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為,人員共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7歲至64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無佩帶頭盔」等罪行。有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一萬元、取消駕駛執照及12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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