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聯同西九龍總區交通部14日進行代號「動天」行動,打擊區內違例泊車黑點。
警方圖片
行動期間,人員分別發出1,14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拖走11輛對交通造成嚴重阻塞的車輛,並拘捕一名69歲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時無駕駛執照」、「駕駛未登記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汽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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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9月,油尖警區共發出173,43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攝錄到928宗司機違例事項,希望駕駛者藉此改善可能引致交通意外的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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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警方再次呼籲駕駛人士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因一時之便違例停泊車輛。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大嶼山警區交通隊及大嶼山北分區人員8日在區內舉行交通日,重點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違例泊車及不守規則過馬路等交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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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人員共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51至64歳,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未經準許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及「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並扣查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八月下旬至九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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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人員共發出8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22張傳票,涉及違例泊車、在限制區內裝卸貨物、没有許可證而在封閉道路上行駛、没有遵循道路標記、没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在没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貨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及在行人路上騎單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