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大嶼山警區交通隊及大嶼山北分區人員8日在區內舉行交通日,重點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違例泊車及不守規則過馬路等交通問題。
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51至64歳,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未經準許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及「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並扣查3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八月下旬至九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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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人員共發出8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22張傳票,涉及違例泊車、在限制區內裝卸貨物、没有許可證而在封閉道路上行駛、没有遵循道路標記、没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在没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貨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及在行人路上騎單車等。
深水埗警區於6六日在區內進行重點交通執法行動,針對違例泊車及與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的交通罪行進行嚴厲執法。
人員在行動中拖走共11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對違例停泊的車輛、違例行人、不小心駕駛的司機及違例騎單車的人士發出傳票,並拖走共11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
人員在行動中拖走共11輛造成嚴重阻塞和阻礙巴士站上落客的違例停泊車輛。(警方圖片)
同時,為加強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為,人員共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7歲至64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無佩帶頭盔」等罪行。有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一萬元、取消駕駛執照及12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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