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員休班期間多次無牌駕駛私家車,今年2月在觀塘駕駛時失控撞向行人過路處,其後棄車而逃,他早前承認無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等9項罪名,1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6000元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報告內容正面,顯示31歲被告余佳炳有悔意,再重犯機會低,考慮被告認罪,已就撞欄損毀的物品作出賠償,感化官亦認為被告有深刻的反省及良好品格,判處4項無牌駕駛罪各判1000元罰款、1項不小心駕駛罪判2000元罰款、4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社會事
一名警員休班期間多次無牌駕駛私家車,今年2月在觀塘駕駛時失控撞向行人過路處,其後棄車而逃,他早前承認無牌駕駛及不小心駕駛等9項罪名,1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6000元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表示,報告內容正面,顯示31歲被告余佳炳有悔意,再重犯機會低,考慮被告認罪,已就撞欄損毀的物品作出賠償,感化官亦認為被告有深刻的反省及良好品格,判處4項無牌駕駛罪各判1000元罰款、1項不小心駕駛罪判2000元罰款、4項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大嶼山警區交通執行及管制隊、交通隊、特遣隊及軍裝巡邏小隊人員28日在區内舉行交通日,主要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違例泊車、在非停車處違例泊車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等交通問題。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9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15張傳票,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未持有有效封閉道路許可證、沒有遵循道路標記、沒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
另外,人員分別拘捕一名37歲外籍女子及3名年齡介乎35至56歲的本地女子,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4輛涉案電動可移動工具。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