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警區交通執行及管制隊、交通隊、特遣隊及軍裝巡邏小隊人員28日在區内舉行交通日,主要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違例泊車、在非停車處違例泊車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等交通問題。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9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15張傳票,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未持有有效封閉道路許可證、沒有遵循道路標記、沒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
警方圖片
另外,人員分別拘捕一名37歲外籍女子及3名年齡介乎35至56歲的本地女子,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4輛涉案電動可移動工具。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於4月17日在長沙灣深盛路截停一可疑車輛時,該車輛司機發現警方後,加速撞向前方兩駕私家車後逃去。經調查後,警方以「狂亂駕駛而傷人」、「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偽造文件」、「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他人身份證」及「盜竊」等罪拘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30及31歲。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方深水埗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督察呂澤鈞表示,警方上周四在長沙灣深盛路發現有可疑私家車停泊在路邊,但司機拒絕合作,將車駛走,期間不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及警務人員安危下,加速撞向前方的兩輛私家車。事件中,有兩名市民受輕傷,要送院治理。
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包括政府最新安裝的閉路電視系統,並收到市民提供的資料,指涉事的通緝車輛停泊在青衣的商場停車場內。警方在上周六採取行動,拘捕兩人,並起回該通緝車輛。
警方深水埗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督察呂澤鈞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方在車內檢獲一把鎚子、一張屬於他人的身份證,以及他人的建造業工人註冊證和安全訓練證明書,調查後亦發現該車輛的司機並無持有任何有效的駕駛執照, 涉事私家車輛被套上假牌。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拘兩人涉狂亂駕駛而傷人等,1人將提堂另1人獲准保釋。
警方強調,故意阻撓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嘅警務人員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嚴厲譴責狂亂駕駛行為,強調對於罔顧法紀的行為必定嚴正執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