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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供應商籲惹實施即棄塑膠餐具第二階段 應給予適應期

社會事

有供應商籲惹實施即棄塑膠餐具第二階段  應給予適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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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供應商籲惹實施即棄塑膠餐具第二階段 應給予適應期

2024年10月21日 10:24 最後更新:11:36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的新法例,半年適應期21日完結。環保餐具供應商負責人葉柏麟表示,如果實施法例第二階段,業界對於外賣餐盒等替代品的需求將進一步提升,呼籲應給予供應商適應期,避免同一時間全面轉用非塑膠即棄餐具,以免生產商承受過大壓力。

葉柏麟表示,由於非塑膠即棄餐具生產逐漸穩定,加上大量採購令運輸成本下降,目前產品價格較初期下調約一成。

葉柏麟指出,餐飲業對非塑膠即棄餐具的需求有所改變,由過去較重視價格轉為更關注性能。他說餐廳最初選購非塑膠即棄餐具時,由於對產品特性了解不多,通常會以價格作為主要考慮因素,但業界逐漸意識到非塑膠即棄餐具需要配合不同菜式的特點,開始更重視產品的實際表現。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垃圾徵費是影響全港700多萬人的政策,當局冀實施時能做到暢順不擾民,當局將於本月27日到立法會報告「先行先試」的結果。

謝展寰早前視察垃圾收費「先行先試」的處所。(環境及生態局社交網頁)

謝展寰早前視察垃圾收費「先行先試」的處所。(環境及生態局社交網頁)

對「先行先試」推行1個月,市民參與率不高,謝展寰指,計劃預算試行2個月,知道有些市民感到麻煩,前線清潔工亦反映工作量增加,政府會認真審視計劃結果。

謝展寰稱,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

謝展寰稱,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

逾半食肆採用代替餐具 

另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的法例4月22日起生放,謝展寰說,外界反應良好,法例生效前只有2、3成食肆轉用代替餐具,但自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其中大型食肆更已全部更換。他相信,未轉用的食肆只是想清存貨或正等待訂貨,又相信讓業界有6個月的適應期是足夠。

謝展寰應立法會議員尚海龍邀請,出席一個自備餐具的午餐活動,尚海龍說支持政府「走塑」政策,亦希望有更好設計的餐具方便隨身攜帶,他引述一位環保朋友指,只要帶同筷子與牙刷去旅行,已可為環保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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