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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罪成判囚12年

兩岸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罪成判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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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罪成判囚12年

2024年10月21日 17:16 最後更新:18:12

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受賄案,被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囚12年,罰款200萬元人民幣,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王用生受賄案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微博圖片

王用生受賄案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微博圖片

《央視新聞》報道,調查發現王用生在2010年至2019年期間,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遼寧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以及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職權,以及相關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債券申購、人事安排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51多萬元。

王用生受賄被判囚12年。微博圖片

王用生受賄被判囚12年。微博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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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以5萬行賄理大專業進修學院講師助入讀課程 38歲商人遭廉署起訴

2024年11月18日 20:49 最後更新:22:11

一名商人以5萬元行賄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名高級講師,要求對方協助他入讀一個學位銜接課程,被廉署落案起訴,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處理,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38歲被告康杰,原打算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有關課程要求申請人必須持有相關認可學歷,以及符合一定英語資格水平。如申請人不具備相關英語資格,會獲安排接受英語面試,通過面試者會被視為已達英語資格。被告今年先後兩次參加英語面試,但均未能通過考核。

理大專業進修學院

理大專業進修學院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11月4日,向一名有份主持英語面試的高級講師提供賄款5萬元,要求對方取錄入讀其申請的學位課程。該講師即時拒絕,並向廉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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