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一名西貢原居民,控告他涉嫌串謀一名發展商「套丁」,詐騙地政總署向他批出在西貢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該名49歲被告黃詠康獲准保釋,周四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觀塘裁判法院
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每名年滿18歲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皆可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新界認可鄉村範圍內興建一幢丁屋自用,而有關「丁權」不可轉讓。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發現屬西貢相思灣村原居民的被告涉嫌向發展商轉移「丁權」建屋,並懷疑與發展商達成協議,發展商為他建屋,完工後,被告可以獲分丁屋其中一層單位的業權,而其餘兩層單位的業權則屬發展商。涉案丁屋在2021年落成。
廉署落案起訴醫學美容中心女董事劉蒨樺(藝名蔚雨芯),指她涉嫌詐騙一名股東投資580萬元,誇大購買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費用,並涉嫌挪用公款逾310萬元,控以盜竊罪、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
廉署表示,31歲女被告劉蒨樺為一名藝人,她與一名女子打算經營醫學美容生意,並邀請另一名藝人投資。被告下星期一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蔚雨芯
其中兩項控罪指,女被告涉嫌偷竊該名藝人股東投資於醫學美容中心超過310萬元資金,並涉嫌向對方訛稱多筆共超過300萬元的款項已妥善用於購置醫學美容儀器,意圖詐騙而誘使對方不要求退還投資款項。
蔚雨芯
另外,女被告亦涉嫌向相關藝人股東訛稱公司裝修招致168萬元開支而耗盡其資金,企圖詐騙對方向被告再支付80萬元作為廣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