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的新法例已經結束。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說,政府正與大型餐飲業界合作,試驗第二期受管制塑膠產品的替代品,當局會視乎產品的成熟程度、可用性、市民是否接受及價格等因素,才推行第二期,但現時不講實時間,是希望看看實際效果,如相關工作做得好,不會過急或強硬,反而可以行得更深更遠。
謝展寰 資料圖片
謝展寰出席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說,新法例實施半年,形容「走塑」運動十分成功,絕大部分餐飲業界都配合法例,不少市民亦自備餐具,社會已出現文化及習慣的改變,雖然仍有少數人不跟從法例,但政府仍會以宣傳教育及鼓勵為主軸,執法為輔助,並優先在源頭供應層面著手,如果收到投訴有餐飲業界違例,當局會派人巡視,並給予10日時間糾正,如仍然未合規,就會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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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適應期10月21日結束,環保署表示,新法例實施一個月社會整體已大致合規,業界亦已逐漸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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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期內,環保署在過去一個月派員巡查適應期內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舖,發現所有這些店舖均已符合新法例的要求。
環保署
至於下游的酒店和食肆,環保署說,在過去一個月內,共接獲43宗有關投訴,並已就所有投訴個案作出調查,絕大部分已作出更正。當中有兩宗個案在進一步巡查時仍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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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適應期過後,業界積極配合新法例停止售賣或提供受管制的即棄塑膠產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關產品的習慣亦有所改變,例如外賣「走餐具」的市民比法例實施前明顯增加,市民逐漸習慣自備可重用餐具,連鎖食肆更有超過八成顧客不需要外賣餐具,估計新法例每年平均可為香港減少超過6000萬套即棄餐具,整體達致有效的減廢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