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舉行「消防處紀念日」,處長楊恩健說,消防救護員在4月佐敦華豐大廈火警中,緊守前線臨危不懼。
消防處紀念日。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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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處長於「消防處紀念日」致辭全文(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楊恩健在「消防處紀念日」致辭時表示,4月佐敦華豐大廈火警造成多人傷亡,楊恩健指當時消防員奔赴火場,奮力拯救被困的市民,救護員在現場處理傷者,協助疏散,同事緊守前線,臨危不懼,充分體現消防處「救災扶危,為民解困」的精神,亦對在火災中不幸罹難的市民深表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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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處長於「消防處紀念日」致辭全文(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於「消防處紀念日」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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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恩健說,不單要向因公殉職的同袍致敬,亦要感謝他們英勇獻身,樹立榜樣,承諾繼續以市民的福祉為先,竭心盡力,積極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為香港的繁榮和發展作出貢獻。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於「消防處紀念日」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11幢樓宇的業主立案法團因沒有為處所內的消防裝置或設備安排年檢遭消防處檢控,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判處罰款共32700元。
觀塘裁判法院
消防處自今年7月起分階段展開全港特別執法行動,截至10月底,已巡查觀塘區內共122幢住用及商住樓宇,並向相關業主立案法團發出31封警告信,提醒他們在限期前提交有效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消防處表示,會繼續在全港各區進行特別執法行動,並提醒處所內的消防裝置或設備的擁有人,須每12個月聘請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消防裝置或設備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