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長者去年接獲陌生來電訛稱是親人,稱因涉案被捕需要錢保釋,事主不虞有詐交出6萬元,其後致電親人了解後發覺被騙。騙徒再次致電索款12萬,警方安排交收後將前來收款的一名男子拘捕,他在警誡下聲稱為報酬受指示前往案發地點收款,周二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洗黑錢」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雅茵接納控方提出的加刑申請,判處被告入獄2年5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一名長者去年7月接獲陌生來電,對方自稱是其家人,聲稱牽涉刑事案被拘捕,須港幣10萬元保釋金。事主信以為真,將6萬元現金在屋企附近給予一名不知名男子,其後事主致電其親人了解情況,發現被騙,於是報警。事主其後再次接聽騙徒電話,對方又聲稱需要多付港幣12萬元保釋金,事主將此事告知警方。同月10日被告於收款期間遭警員埋伏及拘捕。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在案件判刑後、在法院外簡報案情,指警方在本案中向法庭申請加刑,獲法庭批准及加刑三分之一。警方說,近年「洗黑錢」及詐騙案有上升趨勢,須申請加刑增強阻嚇力,呼籲市民若收到陌生人的來電稱為其親友,並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應該要保持警惕並作核實,強調執法部門不會主動要求市民提供保釋金,亦不會要求市民到公眾地方提交金錢。
警方由12月2日至12月23日展開行動「怒浪」,並偵破128宗詐騙及洗黑錢案件。行動中,共拘捕90男34女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罪,年齡介乎17至71歲,大部份被捕人士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及金額達港幣6千8百萬元。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表示由今年1月至11月期間,元朗警區接獲3,467宗騙案,主要包括假冒客服電話騙案,投資騙案,求職騙案,網上購物騙案等等。 受害人被要求將金錢轉賬到騙徒提供的傀儡戶口。有見及此,元朗警區刑事部在12月2號至23號,展開左一個行動代號為「怒浪」執法行動,主要針對牽涉詐騙及洗黑錢案件的傀儡戶口持有人。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
警方在全港多處一共拘捕左 120 名本地及 4 名內地人士,當中包括90男34女,年齡介乎17至71歲,罪名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使用虛假文書」、「洗黑錢」等。偵破的案件有128宗,總損失金額高達 6,869萬港元,而警方並成功凍結了89萬8千港元。 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
犯罪集團以幾百至幾千港元的報酬,引誘這些傀儡戶口持有人開設及賣出或借出銀行戶口,協助犯罪集團收取及清洗騙款。 當中有4名被捕人士在社交平台主動出售自己或他人的銀行戶口。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
在過去一段時間,警方與律政司成功就多宗涉及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洗黑錢案件,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令涉案傀儡戶口持有人的刑期分別增加百分之12.5 至33.3,而最高的個案則被判處75個月監禁。警方表示會繼續與律政司合作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積極研究就洗黑錢罪行加快檢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