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由12月2日至12月23日展開行動「怒浪」,並偵破128宗詐騙及洗黑錢案件。行動中,共拘捕90男34女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罪,年齡介乎17至71歲,大部份被捕人士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及金額達港幣6千8百萬元。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表示由今年1月至11月期間,元朗警區接獲3,467宗騙案,主要包括假冒客服電話騙案,投資騙案,求職騙案,網上購物騙案等等。 受害人被要求將金錢轉賬到騙徒提供的傀儡戶口。有見及此,元朗警區刑事部在12月2號至23號,展開左一個行動代號為「怒浪」執法行動,主要針對牽涉詐騙及洗黑錢案件的傀儡戶口持有人。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
警方在全港多處一共拘捕左 120 名本地及 4 名內地人士,當中包括90男34女,年齡介乎17至71歲,罪名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使用虛假文書」、「洗黑錢」等。偵破的案件有128宗,總損失金額高達 6,869萬港元,而警方並成功凍結了89萬8千港元。 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
犯罪集團以幾百至幾千港元的報酬,引誘這些傀儡戶口持有人開設及賣出或借出銀行戶口,協助犯罪集團收取及清洗騙款。 當中有4名被捕人士在社交平台主動出售自己或他人的銀行戶口。
元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馬頌怡
在過去一段時間,警方與律政司成功就多宗涉及傀儡戶口持有人的洗黑錢案件,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令涉案傀儡戶口持有人的刑期分別增加百分之12.5 至33.3,而最高的個案則被判處75個月監禁。警方表示會繼續與律政司合作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積極研究就洗黑錢罪行加快檢控程序。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及東九龍刑事總區,一連兩日進行打擊跨境洗黑錢活動的執法行動,以串謀「洗黑錢」罪拘捕6人,包括1名32歲本地男子及5名內地男子,各人年齡介乎22至45歲。
東九龍刑事總區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黃頌雅簡報案情。
東九龍刑事總區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黃頌雅表示,東九龍總區刑事部留意到近年來網上求職騙案及假冒客服騙案有持續上升趨勢。2024警方一共接獲2972宗求職騙案以及4515宗假冒客服騙案,損失金額一共為14億港元。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徐詠茵(右)及東九龍刑事總區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黃頌雅(左)簡報案情。
黃指騙徒通常透過電話及社交媒體接觸受害人,以不同嘅藉口遊說受害人匯款及轉賬到內地人持有的香港銀行戶口,其後騙徒就會不知所蹤。黃說,經過東九龍總區刑事部同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的深入調查和分析後鎖定一個跨境犯罪集團,以包食宿及搵快錢作招徠,聘請內地人士以訪客身份來港,並於香港開設多個網上銀行戶口;同時本地犯罪集團成員會為這些內地人士安排酒店住宿,並於酒店內操控相關戶口,以接收及轉移各類詐騙案件受害人的騙款。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徐詠茵(右)簡報案情。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徐詠茵表示,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於12月17日早上約10時,在旺角一酒店進行拘捕行動,在房間拘捕其中1名本地男子及4名內地男子,警方同時又於尖沙咀截獲另1名同案內地男子,在各被捕人身上及酒店房間內檢取多部手提電話。
涉案人士涉嫌由12月11日至17日期間,在酒店房間內由該名本地男子操作另外5人所開設的銀行戶口,以進行洗黑錢活動。至現時為止,警方暫時發現被捕人士有至少15個相關戶口,當中涉及12宗騙案,包括假扮官員、投資騙案等,經他們的戶口處理過的騙款超過300萬港元。
香港警察總部
徐說,非常多謝銀行業界兩日來的協助,讓警方主動聯絡到部分存款人士,令他們可以盡早得知自己受騙,減低進一步損失的可能;警方就該案會繼續循多方面追查,包括針對犯罪團伙洗黑錢活動,以及識別及聯絡被騙受害人等方面。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徐詠茵(右)及東九龍刑事總區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黃頌雅(左)簡報案情。
徐提醒市民,租出、借出或賣出戶口給任何人士以處理來歷不明的金錢或資產,都可能會干犯「洗黑錢」(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行,稱「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港幣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