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律政司舉辦的香港法律周第四日舉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表示,大灣區作為國家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動最強的區域之一,要充分釋放大灣區的發展動能,離不開良好的法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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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香港與國際接軌的普通法的制度、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專業的法律人才,也是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制度優勢,可為大灣區法治的融合以及法治的建設,作出貢獻。
林定國說,今日論壇主題為「法治灣區協同巨變」,主題中的「協」,是希望大灣區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制度與規則能相互協調,加強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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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發展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制的特點,內地、香港及澳門也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 需要妥善處理不同法制的衝突和銜接的問題,將各具特色的法律制度,轉化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能力。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將發表一份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聲明。
林定國FB
林定國出席法律周第三日活動致辭表示,政府將在所有未來的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除非存在相互矛盾的條款等特殊情況。他之後在社交專頁上表示,政府即將發表一份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闡明政府就進一步推廣使用調解,以友好方式解決爭議的政策立場和方向,落實2023年《施政報告》中有關深化調解文化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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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政府期望透過牽頭在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以身作則,鼓勵私人公司跟隨,進一步推廣「調解為先」文化。政策生效後,所有新的政府合約均須加入調解條款;如要偏離此政策,必須有充分理由支持,例如與現行法例有所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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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目前,政府合約雖然未有規定必須加入調解條款,但部分合約已採用不同形式的調解條款。透過調解解決爭議,不但能節省公帑,更可及早化解糾紛,減輕法院負擔。政府透過調解成功處理的個案比比皆是,包括人身傷害、建築工程爭議、非法佔用及醫療疏忽等案件。正如行政長官在2023及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會率先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同時鼓勵私營機構跟隨。這些條款的主要作用是要求各方在出現爭議時,必須先嘗試以調解方式解決,若調解不成功才考慮仲裁或訴訟。
林定國說,會鼓勵私人機構效仿政府做法,培養香港的調解文化,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