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歲巴士迷獨自到停車場觀賞一輛退役巴士時,在車廂內吸煙後拋下煙蒂,意外燃點起車內帆布製雜物,導致兩部退役巴士及兩部私家車焚毀,罪名成立還柙候判。
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縱火罪,法官彭中屏押後案件至11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一系列懲教院所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訊。
案情指,兩輛巴士車主譚孟誠開放元朗公庵路白沙村一個室外停車場,供村民免費泊車,並在內停泊案中兩輛雙層巴士,分別為富豪奧林比安型號及亞歷山大丹尼士型號,價值75000元及80000元。兩輛巴士沒有入油或充電,由於無法啟動,車主沒有鎖上巴士,巴士迷不時到場參觀拍照。
23年11月6日被告陳喆昊聯絡譚孟誠求購其中一輛巴士,對方回覆售價後建議被告自行到場查看。被告透露曾在亞歷山大丹尼士巴士下層吸煙並拋擲煙蒂,相信巴士起火因為自己沒有弄熄煙蒂,無意焚毀巴士。
辯方透露被告至少有4項刑事定罪紀錄,包括不小心駕駛罪等,曾因干犯窺淫罪違反感化令,被判入更生中心,求情指被告及早認罪,沒有使用助燃物品,更沒有離開現場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