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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報道立會衝突同情年輕人 黎:屬建議非指示 法官質疑陳沛敏幾乎全部執行

社會事

《蘋果》報道立會衝突同情年輕人  黎:屬建議非指示  法官質疑陳沛敏幾乎全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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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報道立會衝突同情年輕人 黎:屬建議非指示 法官質疑陳沛敏幾乎全部執行

2024年11月21日 17:53 最後更新:17:5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21日)進行第94天聆訊。被告黎智英第二日出庭作供自辯。辯方展示黎與《壹傳媒》高層之間的對話訊息,包括著國際組同事不要報道《紐約時報》和CNN針對特朗普的文章;七一衝擊立法會要同情年輕人等,惟黎均一一否認是「編採指示」,強調只是「建議」,由編採高層決定是否採用,不用不會有懲罰,惟遭法官反駁,黎發出的建議,《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似乎都接受執行。黎又在回應法官追問時,形容反修例運動為「暴動」(riot),但同時重申反對運動中的暴力。

囚車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啡色外套和白恤衫及綠色冷衫到庭,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辯方引述黎於還押時在2020年4月3日向時任總編輯羅偉光寄出信件,並於同月13日於《蘋果》刊出。黎在信中提到「現在言論自由是危險的工作,請同事份外小心,不要犯險,自身安全重要」。至於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曾供稱,當他探訪黎時,黎向張指「點解要自己執咗佢,不如做到佢畀人冚為止,呢個形勢下繼續小心翼翼做落去囉」。黎否認張的說法,指與他的信件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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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在法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就把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加密」訊息傳訊給泛民友人及下屬,惟聲稱自己未曾閱讀內容。AP圖片

黎智英就把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加密」訊息傳訊給泛民友人及下屬,惟聲稱自己未曾閱讀內容。AP圖片

黎智英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指曾邀曾鈺成為《蘋果》撰文被拒。

黎智英指曾邀曾鈺成為《蘋果》撰文被拒。

被告黎智英續第二日自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續第二日自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承認向國際組同事下指令  不想邊尋求特朗普協助邊針對他 

黎智英確認,2020年5月29日在《紐約時報》發表題為「Do My Tweets Really Threaten China’s National Security?我的Twitter帖文真的會威脅中國國家安全嗎?)」的文章。關問及黎是否認為《香港國安法》通過後,《蘋果》和言論自由都終結?黎指《香港國安法》涵蓋顛覆、分裂和恐怖主義等範疇,可涵蓋所有範圍。

關在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6月著《壹傳媒》時任行政總裁張劍虹提醒國際組員工「不要跟紐約時報和CNN針對川普(特朗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特朗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法官李運騰問及,黎是擔心香港《蘋果》抑或是《台蘋》無法繼續運作?黎指是香港《蘋果》,但《港蘋》及《台蘋》兩者相連,如文章反對特朗普亦會影響香港《蘋果》。黎指《紐約時報》和CNN都是反特朗普媒體,他一直無介入《蘋果》國際組跟隨《紐約時報》和CNN立場的做法,直至有需要向特朗普尋求協助,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他才提出勿針對特朗普,重申不能邊尋求特朗普協助,邊發布針對他的文章。

關庭上展示黎與《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的WhatsApp信息,當中黎曾向陳轉發由 「香港監察」負責人羅傑斯提供的文章。黎指,當時轉發給陳,讓她自行判斷是否有用,因他不時會收到其他人提供的文章,如認為可能有用,均會轉發予陳,由陳自行決定。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建議」衝擊立會報道要「同情年輕人」  承認反修例運動為「暴動」

另訊息亦提及七一衝擊立法會事件,當時黎向陳指「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黎解釋,當時他擔心立法會衝突會破壞整個反修例運動,但這不是編採指示,他沒指示陳做任何事。但黎曾在訊息中指「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黎確認只提議報道重點,集中於年輕人的想法,他認為衝擊立法會非嚴重暴力,因沒有人受傷,但有破壞公物,屬違法行為。

法官李運騰關注,黎發出的建議,陳沛敏都幾乎全部執行。黎指,這是建議而非編採指示,希望透過表達年輕人的想法,爭取香港人的同情。法官杜麗冰追問,黎希望透過報道傳達(transmit) 衝入立法會的年輕人的想法,以獲港人同情?黎澄清,不是「傳達」,而是「解釋」。

黎認同衝擊立法會是「暴力」及「違法」行為,關隨即問黎曾表示自己「反暴力」,黎稱「他認為此屬負面事件,所以想《蘋果》報導年青人的解釋,博香港人同情,以及不致影響整場運動」。其後法官追問黎所提及的「運動」是指甚麼時,黎回答「運動」則為「暴動」及「反修例示威」。黎續指,反修例運動漸演變成暴動,因部分傾向暴力,故兩者基本上可畫上等號,而他不支持暴動。

黎曾否認發編採指示,但李官追問以上是否編採指示,黎稱「這只是其中一次罕見的事例」 (i think this is one of the rare incidents)。李官續問,黎是否認為合適時便會向編輯部提出「指示」或「建議」,黎辯稱「昨天我曾提及我有畀指示嘅其他事例,但我唔記得仲有呢次事例,你可以理解此為『指示』」。李官再追問,黎就報導衝擊立會的事例是否反映黎要求《蘋果》編採依特定方向報導,黎同意。

警方在法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在訊息中又提及「我們不用理會不認同的人士,我們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他們今次事件得以平反,運動便有機會持續。雖然我們希望他們以此為鑑,往後以更和平手法抗爭下去。」黎指,他當時關注年輕人的想法,所以他才會接觸本案中的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

關續提到黎與陳沛敏之間在2018年的訊息,提到「如今日的頭條我們是否可找退休警官或前ICAC官員撰寫些insight融合其中」。黎解釋,當時是向陳提議。

關又提及黎與陳在2019年4月的訊息,黎傳送文章「跟司法界前輩談引渡惡法」,問陳沛敏「是否可以出文章處理」。黎同樣強調屬建議而非指示,隨後亦沒再跟進陳沛敏如何處理。至於黎於6 月9日向陳轉發,他與董橋間的對話提及「為勇敢香港人乾杯!會是個好標題」,黎稱,只是認為這是一個好標題,故向陳提議,讓她決定是否用,最終陳亦沒採用,沒有人因此受罰,因為只是提議。

黎於2019年7月向陳發訊息提到「Edward Lucas 是《倫敦時報》非常受歡迎專欄作家,你或會發現他的一些文章適合刊登。」黎亦否認屬指示,陳最終沒採用;黎同年12月向陳轉發由羅傑斯提供的文章「致香港拘留者和抗爭者的公開信」,提及讓編輯決定如何處理,黎亦指非指示,因他已表明了讓他們決定。

黎智英就把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加密」訊息傳訊給泛民友人及下屬,惟聲稱自己未曾閱讀內容。AP圖片

黎智英就把涉特朗普行政命令的「加密」訊息傳訊給泛民友人及下屬,惟聲稱自己未曾閱讀內容。AP圖片

黎傳送特朗普行政命令「加密」訊息予泛民及下屬   遭法官質疑意圖 

關提到黎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兩周後,向陳沛敏發送訊息,並附上連結,內容涉及特朗普的行政命令,「特朗普針對香港的行政命令全文,內容範圍很廣泛,超出了他最初在記者會概述的內容」,黎指「我們應該列出一份制裁名單(shit list),牽涉審查的人,其中可能包括恐嚇」。黎解釋,他忘記從可獲得此訊息,但相信是由美國官方相關人士提供,但訊息非由他撰寫。黎認為,訊息內容屬機密,

黎指,他從Signal收到文件,遂在WhatsApp轉發給陳沛敏,但其實他沒閱讀訊息,只認為訊息重要才轉發給陳,讓對方看是否有新聞價值。黎指,他每天都收到很多不同訊息,不會全閱讀,而陳收到後亦沒回覆,沒有查詢,甚至可能沒睇;至於關於「shit list(制裁名單)」,黎指他在庭上才首次得悉訊息內容,否認著下屬製作「制裁名單」。

黎續指,他亦有把訊息轉發給其他泛民朋友。關在庭上展示黎與前民主黨主席李永達的訊息,黎轉發了同一樣的訊息。關問黎是要求李製作「shit list(制裁名單)」,黎否認,指是「ridiculous (荒唐)」的。而黎亦同時轉發了訊息予前工黨主席李卓人。

法官杜麗冰關注,為何黎要將「制裁名單」相關訊息轉發給朋友,如何知朋友會有興趣?黎指,如對方無興趣便不會看,但認為有與白宮相關的人向他提供文件,相信是重要資料,故轉發予朋友及陳沛敏,但他本人沒閱讀訊息。黎指,他差不多同時傳發給民主黨的林卓廷、李永達、何俊仁、胡志偉,以及下屬羅偉光。

法官李素蘭關注,黎稱訊息機密,又為何傳送給他人?黎指他是指 Signal 平台加密(encrypted),故他假設在 Signal 傳送的訊息是機密,又指自己只傳送給密友及信任的人。

關文渭問黎有否在Signal 接收非機密訊息?黎指,或者他使用「機密」(confidential)一字是錯,應使用「小心」(discreet)來形容,因Signal的加密情況非常嚴謹。法官李運騰問及,黎向數人轉發訊息,當時黎得悉訊息與特朗普的行政命令相關?黎終改口承認有看過一眼(glanced),但不記得當時有否留意是特朗普行政命令,他稱自己不懂直接轉發Signal 訊息,故複製訊息內容再貼上傳送他人。

下午續審。關文渭再問及「shit list(制裁名單)」,最終有否從泛民朋友中收到任何名單,黎指沒有,指他先把訊息傳給朋友,最後才傳給陳沛敏,最終亦沒有人查問「shit list」一事。

黎智英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承認有向楊清奇推薦論壇版寫手 包括區家麟 

關另問及《蘋果》主筆(筆名李平)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的證供,當李怡退休後,楊接手論壇版,黎指楊接任前並不認識對方,當楊接手後,兩人初時亦沒接觸,後來閱讀楊的文章後,認為對方熟知中國新聞,故透過WhatsApp向楊查問一些相關資料。黎續指,若楊清奇沒法找到他想要的新聞時,要向他提供其他資訊時,就會走到其辦公室親身解釋,但情況一年不超過10次。關問黎有否向楊推薦論壇版寫手,黎確認有。

關再問推薦寫手有何條件?黎解釋,寫手要寫關於政治及經濟相關的議題,如他曾在《蘋果》副刊閱讀到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文章,認為寫得非常好,所以推薦給楊。

辯方展示黎與楊於2020年7月的對話訊息,當中黎拍下區在副刊的文章「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傳給楊,提到「李平,區家麟文章好,請考慮邀寫評論版」。

另楊早前供稱,黎推薦另一筆名「一劍飄塵」的作者,黎則否認,指此作者由楊自行安排,黎只是在論壇版看到文章後,讚他的文章寫得好。

辯方再展示兩人對話,當中黎向楊傳送文章「不要把BLM和反送中混為一談」的相片,指「李平,這一篇是全版寫得最好的文章。」楊當日時回應:「這個作者是新找到的,謝謝鼓勵」。此外,黎指他應該曾推作者顏純鈎,因為覺得顏的文章寫得好。

黎否認為《蘋果》設定「鳥籠」 認為楊比喻是媒體價值觀

對楊清奇曾形容《蘋果》編採是「鳥籠自主」,指黎設定《蘋果》基本立場,猶如制定「鳥籠」,採編人員在「鳥籠」有一定採編自主權,「但唔可以超過呢個框架」。關問及,黎是否同意他為《蘋果》設定「鳥籠」?黎否認,指他從沒設定任何限制或「鳥籠」。

黎指,楊的比喻意思是新聞媒體都在所代表的價值觀下行事,如《星島》及《東方》不會出現讚揚反修例示威的文章,更遑論《大公報》或《文匯》。而媒體的職責是透過傳播相關價值觀的新聞或評論,讓讀者産生共鳴。

法官杜麗冰舉例問,是否正如黎認為《紐約時報》及CNN反對特朗普,黎稱,因特朗普屬保守派,而這些媒體則有「自由主義」的「鳥籠」。關再問及如有《蘋果》員工撰文反對人權,便脫離了《蘋果》的「鳥籠」,黎同意,但指此情况從未發生。

關再問黎曾否邀請一些在「鳥籠」外的人、或被視為建制派的人為《蘋果》寫文章,黎指他曾邀請民建聯的曾鈺成撰文,但對方拒絕。關展示黎與陳沛敏於2018年的WhatsApp對話內容,當中建議邀請寫手名單包括曾鈺成、曾俊華、任志剛、林和立、余英時、練乙錚、鄭明仁、李怡、羅永光及黎麟祥等。黎稱,除邀請曾鈺成外,其他都交由陳沛敏處理。黎稱,任志剛亦算是「鳥籠」內的人,因他相信自由市場,而最後僅練乙錚及李怡為《蘋果》撰稿。

關另就黎智英撰寫的文章問及,《蘋果》於2019年4月28日刊出「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控方指文章意圖引起對香港和中央政府的不滿及對司法的憎恨,黎否認,指他只是預計即將發生的事。關提醒黎,其預測是否準確並非本庭要處理的事宜,應交由歷史定論(this is a matter of history)。黎強調他只是作估算和鼓勵人們上街。

另一篇黎撰寫題為「諗移民定諗遊行」,於同年5月5日刊出,內容提到「若然我們只是在聲音或文字上提出反對,林鄭和高官只會堅持自己對「逃犯條例」的成見。不過,若我們人多勢眾站出來遊行,無論他們多機心叵測,亦要面對我們堅決反對惡法的事實,他們可能會畏縮而妥協。」黎解釋,他只是真誠向讀者說明他們上街的理由,無意引起憎恨。

黎智英指曾邀曾鈺成為《蘋果》撰文被拒。

黎智英指曾邀曾鈺成為《蘋果》撰文被拒。

辯方將要展示十多篇黎親撰文章 法官關注審訊進度  

辯方指打算向黎展示其撰寫的10多篇文章,然後逐一回應撰文意圖。法官李運騰關注審訊進度會。 法官杜麗冰提議,若黎一次過看3至5篇文章,能否更有效率?黎笑稱,若他一次過看5篇文章,他會忘記首4篇。關問黎能否記到3篇文章內容?黎稱不能記得所有內容。李官指並非要黎記起每字每句,辯方只是問其撰文意圖。黎最終獲准在庭上閱讀2019年6月2日刊出的「為自己和下一代 阻擋香港沉淪」。

文章提到「今年是六四屠城三十年,我想你也從影片翻看了當年六四學生遭屠殺的慘況。尤其是我們年紀大的,當時親眼目擊坦克車和機關槍向學生殘殺的情況,仍歷歷在目,想想以後這樣恐怖的情形也可能在香港重演,要是我們有不滿再要上街示威遊行⋯不,請行前一步,六月九號花三小時,為自己和下一代留下阻擋公義沈(沉)淪的足跡」

關問黎是否有意圖煽動針對中央政權?黎否認,哪為何黎要撰寫?黎指,他認為若香港失去法治,就會出現中國上述事件,強調文章僅呼籲人們出來示威,而示威是合法,並非著他們憎恨中央政權或違法。

黎再閱讀 2019 年 10 月 26 日刊出的文章題為「美國人想對我們說的話」,辯方建議黎在法庭閱讀,明再向他提問。李運騰關注本案有161篇涉案文章,若沿用此做法,「會在這裡待多半年」。關指不會問及所有文章。

被告黎智英續第二日自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續第二日自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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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13天|黎批警方無預告下搜查蘋果大樓 法官反問倘作預警突擊搜查有何意義

2024年12月19日 20:50 最後更新:12月20日 08:4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黎承認在《蘋果》專欄「成敗樂一笑」刊出文章指「警權坐大,凌駕法律」,而警方更在無預警下搜查蘋果大樓,遭法官質疑,若提前作預警,突擊搜查有何意義。

黎智英指警在無預警下搜查蘋果大樓,遭法官質疑有預警下突擊有何意義。(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指警在無預警下搜查蘋果大樓,遭法官質疑有預警下突擊有何意義。(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黎於9月27日刊出的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題為「繼續打壓香港 還是以身報國?」,辯方問黎為何在文中指「警權坐大、凌駕法律,或者可以說警察老早就是法律了」?辯方律師問及黎作出有關評論時的理據,黎稱警方當年在未有預警下,200名警察搜查蘋果大樓。法官李運騰隨即反問黎,若提前作出預警,警方的突擊搜查仍有意義嗎? (what’s the point of raiding a place with prior warning?) ,黎續指「沒有任何起訴,甚麼都沒有,他們只走入大樓搜捕媒體」。李官再追問黎,警方的搜查行動是否根據搜查令,黎回答有,李官即指「所以警方不是在沒有搜查令情況下作出搜查」。在辯方進一步提問下,黎承認其對警方的批評,僅基於有傳媒機構被搜查。

文中提到警方進入蘋果大樓搜查檔案文件,「旨在殺雞儆猴,震懾所有傳媒」,黎解釋「因為在那次之後,所有媒體都被震懾,再也不敢寫任何東西」。法官杜麗冰指搜捕是8月發生,但黎在9月仍能撰文?黎稱「我看到了這個現象,這就是我說的原因」。

杜官反問,那麼並不是如黎所指所有媒體都被震懾,因黎都繼續撰文,代表《蘋果日報》沒被震懾?黎辯稱,他只是寫下他所看到的情況。杜官問,即不是所有傳媒都被震懾?黎改口稱,應說是「幾乎大部分」傳媒都被震懾。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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