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一名中銀集團保險公司時任職員,涉嫌向一名經紀公司董事索賄,為對方客戶超過600部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涉及保費超過2400萬元,經紀公司董事拒絕同流合污,沒有答應被告的要求。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9歲被告,是中銀集團保險公司時任團隊主管,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他獲准保釋,案件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22年至2023年,向保險董事索賄,以協助對方就上述投保協議取得中銀集團保險批准,而索賄金額為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總額的1%至3%。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這名保險董事沒有答允被告索賄要求,廉署說,如果有關貪污勾當如被告計劃進行,超過600部新的士以年度保費40000元投保,投保協議涉及年度保費共超過2400萬元,涉案賄款可達逾24萬元。
廉政公署與競爭事務委員會簽訂諒解備忘錄,就打擊貪污及反競爭行為加強合作,共同維護社會廉潔及公平的營商環境,鞏固香港的國際形象。雙方亦首次舉辦聯合執法專業培訓課程,提升效能,以產生更大協同效應。
ICAC 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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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專員胡英明在簽署儀式上表示,廉署必定會與競委會繼續嚴厲打擊涉及樓宇維修的相關罪行,讓市民安居樂業。胡英明又說,廉署和競委會都是香港自由經濟市場的守護者,雙方使命相近,簽訂合作諒解備忘錄鞏固雙方夥伴合作關係,有助保持香港優越的營商環境及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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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主席陳家殷表示,涉及反競爭行為的個案,除了違反《競爭條例》外,有時亦會涉及觸犯其他法例,競委會一直積極加強與本港其他執法機構合作。競委會及廉署簽署備忘錄,可以進一步鞏固彼此的夥伴關係,發揮協同效應,共同維護香港公平競爭與廉潔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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