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
對於被告黎智英在他的直播節目首集提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下,如市民欲得到保障時,便需賄賂有權有勢的官員,官員需收取「保護費」,令貪污受賄泛濫。法官杜麗問黎智英從何得知官員需收取「保護費」,又反駁指並非事實,只是黎智英的猜度或推論,黎智英則改稱為其個人意見。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發言撰文時,有否想到言論有可能引起市民對中港政府的憎恨,被告回答說從沒有想過引起市民對中港政府的憎恨。
黎智英連日自辯,一直表示在審訊前,他不知道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存在。辯方在庭上展示黎智英與IPAC創辦人裴倫德的訊息紀錄,對方向黎智英傳送Twitter連結,帖文內容提及一名英國國會議員敦促英國政府使用法案,向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實施制裁。黎智英表示,他從未打開連結閱讀帖文。但裴倫德曾傳訊息,黎智英回覆「現在不是不可能」,黎智英表示「不是不可能」並非指制裁林鄭月娥,而是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