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構聯同輪椅使用者及行動不便人士巡查26個本港大型購物商場,發現全部商場均有一半或以上設施,不符合《建築物(規劃)條例》中《設計手冊》的最低標準。
香港復康會聯同無障礙關注平台與立法會議員江玉歡進行有關研究,團隊於今年8月至10月,到13個長者人口較高的區域中26個大型商場,透過35次巡查體驗,檢視每個商場內9項設施的符合標準程度及使用者體驗。
研究團隊表示,巡查發現超過九成暢通易達出入口外,並無任何標誌指示,幾乎所有標誌並非跟從國際標準。更有超過三成商場的部分樓層,完全沒有指示升降機或洗手間位置的標誌,令殘疾人士尋找設施時經常「走冤枉路」。亦有超過半數殘疾人士反映商場內的手推門過重,開門時感到吃力。
團體表示,《設計手冊》於2008年納入《建築物(規劃)條例》,巡查發現20082年後落成的商場內,設施不符標準的情況比2008年前落成的商場輕微,但每個商場仍有一半或以上設施,未完全符合《設計手冊》的最低標準中,認為反映《建築物條例》的執法存在漏洞。
團體建議政府及發展商合作,加強執法、修訂《設計手冊》以及加強公眾及業界的教育等,以改善商場的通達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