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馬球星對巴塞傳奇」表演賽,有已購買特別體驗套票的球迷,未能在20日的賽前見面會與球員單獨簽名合照。
消委會表示,截至下午5時,共接獲19宗投訴,涉及金額約13.8萬元,最高金額的一宗為13761元。
社會事
「皇馬球星對巴塞傳奇」表演賽,有已購買特別體驗套票的球迷,未能在20日的賽前見面會與球員單獨簽名合照。
消委會表示,截至下午5時,共接獲19宗投訴,涉及金額約13.8萬元,最高金額的一宗為13761元。
截至周一早上11時,消委會共接獲17宗「皇馬球星對巴塞傳奇」表演賽見面會的投訴,涉及金額12.5萬元。
「皇馬球星對巴塞傳奇」表演賽的賽前見面會,有已購買特別體驗套票的球迷,未能與球員簽名合照,引起不滿和投訴。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23日早上在港台節目上說,消委會至今獲的16宗相關投訴中,最高金額的一宗大約14,000元,涉及購買兩張套票。她指涉事套票以可在見面會與17名球員單對單合照和簽名為賣點,但投訴人反映入場後逗留時間很短,很多球員已陸續離開,認為在過程中,大會處理不當。
黃鳳嫺說投訴人希望退款,但主辦方認為每人與球星合照和簽名的數目不同,不能全數退款。她認為事件存在消費爭議,但涉及人數不多,只有約30多人,相信主辦方絕對有能力處理,希望主辦方可以彈性和人性化妥善安排。她又指主辦單位有局部提供條款承諾,未必完全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如果消費者與大會最終未能達成共識,可能要透過小額錢債處理。
她說,主辦方需要與活動嘉賓妥善溝通,否則最後結果與宣傳廣告有落差,容易引起期望問題,導致出現投訴,亦需要加強對類似事件的預案,即時處理有可能發生的問題。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在同一節目說,事件某程度影響外界評估香港舉辦活動的能力,影響香港形象,導致計劃來港舉辦活動的組織方卻步,而類似表演或賽事出現事故並非首次,理論上可以避免。她認為主辦方需要考慮清楚是否可以實現口頭或宣傳廣告上的聲稱,否則不能有相關承諾。
江玉歡表示,透過法例處理相關事件或需要很長時間,對消費者並非最好保障,建議政府考慮制訂「良好作業守則」,列明「貨不對辦」的定義、需要退款的情況、宣傳廣告和處理投訴的做法等,讓業界遵守。政府也可以增設專門部門,協助主辦方舉辦大型活動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