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發展局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要求「業主在指定時間內拆除上手業主留下的僭建物」,局方表示有關報道可能存在誤解。
發展局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
局方澄清指,有關建議旨在針對將來在指定日期後購入物業的業主,即如果有人在修例所訂明的指定日期後購入物業,而物業購入時已存在嚴重僭建物,購入物業的新業主須負上法律責任,一經發現,可就容許該嚴重僭建物存在其購入的物業而被檢控。
發展局在社交專頁發文指,修例建議是為了堵塞目前法例的一個漏洞,即有些業主可藉詞僭建物並非由其搭建,自己只是繼承前業主搭建的僭建物,而因此得以規避法律責任。
發展局。資料圖片
局方表示,根據他們的建議,對於存在嚴重僭建的物業,現時已持有該物業的業主,或在指定日期前已購入物業的業主,不會受制於上述建議的新罪行,意即如沒有證據顯示這些業主參與搭建有關僭建物,他們不會純粹因為該嚴重僭建物的存在而被檢控,但仍然會被發出清拆令,如不遵從便會被檢控。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出席一個有關活化歷史建築活動致辭時表示,期望將來有更多有熱誠的機構參與活化項目,繼續支持建築文物保育工作,為市民及旅客提供更多好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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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說,樂見「聯和巿場—城鄉生活館」獲選為第五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項目,指「城鄉生活館」是繼「前粉嶺裁判法院」活化為「香港青年協會領袖學院」及「何東夫人醫局」活化為「嗇色園何東夫人醫局生態研習中心」後,另一個位處新界北的活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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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指,這些活化後的歷史建築,正好配合政府銳意打造集優質生活、產業發展與文化休閒於一體的「北部都會區」,體現政府推動「城鄉共融」,發展與保育並存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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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粉嶺的「城鄉生活館」前身為「聯和巿場」,在1951年落成,2010年被評為三級歷史建築。甯漢豪說,館內展覽介紹「聯和市場」的文物價值,以及北區與附近鄉郊地方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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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說,營辦機構善用場地,包括透過假日戶外墟巿延續「趁墟」傳統,而冬日市集等活動可讓公眾體驗歷史建築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