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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實試自攜杯買外賣飲品 部分商戶未清楚提供高度及容量

社會事

消委會實試自攜杯買外賣飲品 部分商戶未清楚提供高度及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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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實試自攜杯買外賣飲品 部分商戶未清楚提供高度及容量

2025年02月17日 12:04 最後更新:13:00

消委會派員以神秘顧客身分,到售賣即製咖啡及手搖飲品的商戶,實試以自攜杯購買外賣飲品,發現部分商戶未有清楚提供包括自攜杯高度限制,及各款飲品容量等資訊。

消委會。資料圖片

消委會。資料圖片

消委會於去年11至12月,派員以一般消費者身分到訪20間售賣即製飲品的商戶於不同地區的各3間分店,以自攜杯購買外賣飲品,進行60次實試。其中10間商戶有售賣即製咖啡,包括兩間便利店,另外10間手搖飲品店,分別售賣台式飲品或手打檸檬茶。其中過半商戶向自攜杯消費者提供每杯減1至5元或 9折優惠,但資訊未必於店內清晰展示,亦有個別商戶店員誤收正價,甚至聲稱無提供相關優惠。

消委會又指,商戶一般以「大」、「小」、「標準」、「正常」等較籠統字眼標示不同大小的飲品,未有註明實際容量。不過,有1間咖啡店在餐牌上清楚列出各款熱飲及凍飲的售價和容量,有1間手搖飲品店在分店當眼處張貼告示,標明中杯與大杯裝飲品的容量,及自攜杯物料需可耐受的溫度等資訊。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消委會指,有實試員因自攜杯的杯身過高,最終要使用即棄紙杯製作飲品。部分商戶製作飲品過程中,會先使用外賣杯盛載飲品或冰粒,再倒進實試員提供的自攜杯,未能真正貫徹「走即棄」理念。

消委會表示,商戶應加強宣傳及員工培訓,同時檢討製作飲品流程,確保真正有效減少使用即棄外賣杯。商戶應該於社交平台、網頁,及店內當眼位置清楚列出對自攜杯的容量及高度要求,便利消費者實踐源頭減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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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

消委會宣布,總幹事黃鳳嫺將於5月6日約滿後離任。消委會已展開下任總幹事的公開招聘工作,將適時公布遴選結果,期間總幹事一職將由現任副總幹事何應富署任。

黃鳳嫺。資料圖片

黃鳳嫺。資料圖片

消委會說,黃鳳嫺於2012年加入消委會出任總幹事,近年帶領消委會全面數碼化,令消委會在數碼經濟時代能夠與時並進。在國際層面,她亦出任國際消費者聯會董事會副主席,積極推動全球消費者保障活動。

消委會主席陳錦榮說,黃鳳嫺多年來一直盡心盡力服務消委會及市民,建樹良多,在她的領導下,消委會持續推動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工作,並以前瞻性態度處理當前複雜多變的消費環境,感謝黃鳳嫺對消委會作出的重大貢獻。

消委會。資料圖片

消委會。資料圖片

黃鳳嫻就表示,過去超過12年有幸領導消委會,全力保障消費者權益實屬一大緣份。她說,消委會在去年迎來50周年慶典,是保障消費者權益道路上意義非凡的里程碑。隨著這重要慶典完滿結束和未來3年策略計劃也準備就緒,她認為是適當時候放下這重任,在未來數月稍作休息,為身心靈充電。

消委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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